|
||||
昨日本報報道《內部職工股上市再演造富神話寧波銀行七成員工成百萬富翁》,引起軒然大波,迫於近6億股限售股即將上市的壓力,寧波銀行昨日出現暴跌,盤中一度下挫8.26%,最終下跌6.2%,收於10.90元,逼近歷史最低價10.51元。
下周一,寧波銀行的內部職工股將上市,包括其董事長在內的行領導將躋身千萬富豪的行列,就是在該行坐櫃的普通員工也將獲得超過200萬的財富,該行將同時誕生91個千萬富翁和896個百萬富翁,71%的員工因此暴富,成為全員造富的經典案例。
但《每日經濟新聞》調查發現,這些財富的獲得過程被重重迷霧籠罩,一些灰色通道深藏其中,主要包括三大疑問。
疑問一:員工入股靠本行貸款
種種跡象顯示,寧波銀行員工的入股資金並非來源於自有資金,而是寧波銀行的購房貸款。
2004年1月21日,寧波銀行下發了『關於印發《寧波市商業銀行職工購房(裝修)貼息貸款暫行辦法》的通知』,明確規定發放職工購房(裝修)貼息貸款是『為進一步增強寧波市商業銀行凝聚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蓬勃向上的團隊精神,真正關心員工的生活和居住條件,實現安居樂業的生活目標』。
其中,對於申請購房貼息貸款的最高額度標准是:總部行長級為150萬元,總部副行長級為120萬元,依級別遞減,直到基層員工25萬元。
與此巧合的是,購房貸款的額度等級和購買股權的額度等級非常吻合。
2004年9月16日下發的《寧波市商業銀行內部員工投資入股有關規定》,行總部行長最低入股額150萬元,最高入股額180萬元,依級別遞減,基層員工最低入股額20萬元,最高入股額25萬元。
據消息人士透露,行長們和普通員工入股的資金,大部分就是來自此次發放的購房裝修貼息貸款。如此看來,員工們當初購買寧波銀行原始股的資金並非全部來自自有存款,還有寧波銀行提供的貸款。
疑問二:行長入股靠股權質押
此外,寧波銀行的《招股說明書》顯示,部分員工受讓股份的資金,來源於其向鄞州農村合作銀行的股份質押貸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仔細查閱《招股說明書》,用寧波銀行股權向鄞州農村合作銀行作質押貸款的是大量持有股份的行長級高管人員。
董事長陸華裕的房貸額度是150萬元,而最終持股額為700萬股;行長俞鳳英的房貸額度是120萬元,而最終持股為600萬股。其他幾個高管房貸額度為12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但最終持股為600萬股到500萬股不等。
這些高管分別有大量股權質押在鄞州農村合作銀行,其中陸華裕質押500萬股,俞鳳英400萬股,其他人員除應林軍無質押外,皆質押了從400萬股到100萬股。招股說明書稱『質押貸款的用途均為購房貸款』。
同時,記者發現一個有趣的特點,持股數越多的高管,質押的股權數量也越大,而且加上寧波銀行貸款部分,總金額與入股資金量基本相當。
以質押1股貸款1元計算,董事長陸華裕質押500萬股獲得500萬元,加上其購房貸款150萬元,合計650萬元,與其入股700萬股所需資金非常接近;行長俞鳳英質押400萬股獲得400萬元,加上購房貸款120萬元,合計520萬元,與其入股600萬股所需資金非常接近;其他高管用來購房的貸款從520萬元到200萬元不等,也與其入股所需金額接近。
疑問三:高管百萬股權來自何方
目前有7位高管持有寧波銀行的股數超過了500萬股,最高的是該行董事長陸華裕持有700萬股寧波銀行,行長俞鳳英持600萬股,監事長張輝持600.9萬股,副行長洪立峰持600萬股,行長助理任智水持537萬股,行長助理,財務負責人羅維開持522.1萬股,行長助理陳雪峰持520.3萬股。
按初始增資擴股時下發的甬商銀[2004]364號文規定,總部行長最低入股額150萬元,最高入股額180萬元,行總部經理最低入股100萬元,最高入股120萬元。那麼這多出的幾百萬股來自何方?
2004年9月15日發行的3.6億股股份中預留了6030萬股計劃用於激勵員工,此後由於13名員工離行出讓了所持有的440萬股,這兩部分均是安排員工認購暫時代持,總數為6470萬股。此後這部分股權的處理頗為蹊蹺,超過1700萬股轉讓給了8名高級管理人員,其中董事長陸華裕增持350萬股,行長俞鳳英、監事長張輝、副行長洪立峰各增持280萬股,行長助理羅維開、任智水各增持200萬股,陳雪峰增持152萬股。
除此之外,高管股票的另一重大來源是2006年寧波彬彬文具有限公司將所持有的712.5萬股和寧波特克軸承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065.2萬股。根據該股《招股說明書》的內容,這部分股份當時分別以1元/股及1.15元/股轉讓給寧波銀行一級支行行長助理以上管理人員,其中董事長陸華裕、行長俞鳳英、監事長張輝、副行長洪立峰各增持200萬股,行長助理羅維開增持222萬股,任智水增持239萬股,陳雪峰增持268萬股。至此高管持股數量達到目前水平。
由此可見,高管們的巨額股權來自於其他股東的轉讓和離行員工的股權。但2006年7月14日寧波銀行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公開上市的議案,眼看就要上市的股權,為何還會心甘情願轉讓給高管?這也是一大蹊蹺之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網友評論 2 條,查看全部 | ||||
無法無天,集體特權犯罪.沒辦法,解釋詞早已準備好,一定很精彩,繞開法律,.
無法無天,集體特權犯罪.沒辦法,解釋詞早已準備好,一定很精彩,繞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