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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在網上交換自用物品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等3種情況外,網上開店8月起必須辦理營業執照。經過反復論證,北京市工商局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的意見日前對外公布,將於8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就算是在家上網賣小物件,也得按照民宅商用的有關政策辦照。
根據管理意見,3種情況不需要辦照或重新登記:已經有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從事電子商務經營活動,且經營范圍與登記注冊的經營范圍相一致的;取得信息產業部或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或完成網站備案,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了營業執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互聯網上出售、置換自用物品,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個人。
在網上出售首飾、化妝品等小型物件在家裡郵寄就能完成交易,這種經營活動也需辦照。
明知道商戶無照還准許其在自家平臺上經營的電子商務服務提供商,工商部門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照經營行為提供生產經營場所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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