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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汶川地震,喚起了人們心中的片片溫情,也震醒了廣大市民的保險保障意識,不少市民開始詢問哪類保險產品可以保障地震造成的人身傷亡,以及房屋甚至車輛的損失。
根據目前保險產品的現狀,大部分人身保險產品都沒有將地震列為『除外責任』,針對地震投保,人身保障較易獲得,而意外傷害保險相較人壽保險,針對性更強,更加物美價廉。但是,為房屋和車等家庭財產尋求保障則比較困難,在財產險條款設計上,除了部分產品附加了地震險外,地震多被作為除外責任,同時,市民還要注意,即使為房屋選擇了附加地震險,一旦遇到地震災害,房屋和室內財產受損,保險賠付也還是有很多條條框框。
壽險意外險都可獲賠
對於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導致的人身傷亡,一般來說,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險多未將因地震引發的保險事故列入除外責任條款,可以進行賠付。具體來看,能對地震『負責』的險種包括:壽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壽險等),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個人意外醫療保險、旅游意外險、專門針對少兒的學平險等。
其中,由於意外傷害保險通常期限較短,多為1年,並且不保疾病導致的身故等,身故保障的范圍相對較小,因此,如果是短期內專門針對地震投保,對於身故的保障而言,意外傷害保險相較人壽保險,針對性更強,更加物美價廉。
如,一30歲男性投保一款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交保費250元,可獲一年的保險保障,其間,一旦不幸身故,可獲賠10萬元身故保險金,不幸殘疾,可按一定比例獲賠殘疾保險金,並可按一定的醫療費用支出,獲得醫療保險金。而如投保同一家保險公司旗下的一款終身保險,選擇20年繳費,每年也要繳費2800元,纔可獲10萬元身故保障。
財險並非投保就能獲賠
利用商業保險規避地震帶來的損失,保人容易保物卻比較難。一般而言,為保障家庭財產在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造成的損失,家財險是比較合適的險種,但是,雖說市民買的商品房涵蓋在家財險標的范圍內,可目前,在財產險條款設計上,除了部分產品附加了地震險外,地震多被作為除外責任,也就是說,由於地震受到的房屋等方面的財產損失通常會被免除賠償。
同樣,根據目前的車險免責條款,因地震造成的車輛損失也不在理賠范圍內,因此,市民的車因地震產生損失,目前也無法獲得理賠。保險公司一般是賠償如因地陷、地裂造成車輛損壞。
即使為房屋選擇了附加地震險,一旦遇到地震災害,房屋和室內財產受損,保險賠付也不是什麼情況都賠。
首先,地震賠付要提供『建築物抗震等級證明』,即建委在驗收房屋時頒發的房屋抗震合格證書。如損失是建築物防震等級以下的地震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另外,保險理賠對地震級別有規定,即造成房屋和室內財產損失的地震必須是破壞性的。如果因房屋防震等級沒有達到國家要求而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不賠。
此外,因地震引起的海嘯、火災、火山爆發、埋沒、泥石流等,造成房屋和室內財產損失的,在賠付范圍內,但是,因地震引起的核爆炸、核污染等損害,保險公司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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