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3日,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曾在全國引起廣泛關注的『帶頭大哥777』王秀傑非法經營一案。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王秀傑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6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款人民幣20.5萬餘元。
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王秀傑為非法獲利,在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的情況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多次在互聯網上發布招募會員信息,先後以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1萬元、1.3萬元、2.7萬元、3.7萬元不等的標准收費,並對收費會員進行證券指導,收取16名會員交納的會費,非法經營收入20.5萬餘元。
法院以王秀傑犯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王秀傑當庭並未表示上訴。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