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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10月23日日本新?縣發生裡氏6.8級地震以來,前有2004年聖誕節印度洋的驚濤駭浪,後有3月中日本福岡縣的地動山搖,東南亞人民無不被地殼運動的頻繁發生所困擾,尤其是地震頻繁的日本更是人心惶惶。
於是,人們將目光投向保險商,期望一張保單能保一份平安,而保險商自然不會錯過賺錢的機會。
然而,市場分析人士羅伯特·席勒曾說:『保險是一種可靠可信的制度。現代保險形式起源於17世紀,即使是在發達國家,保險和其他的風險管理制度卻發展緩慢。』
事實上,在美國,大部分人至今還無洪災或地震保險。在全世界地質條件最不穩定的地區之一的加利福尼亞只有1/6的家庭購買了地震保險。而根據日本官方資料顯示,盡管日本處於地震活躍地帶,但由於民房通常以木結構為主,長久以來居民仍偏愛購買住宅火災保險。
隨著近年來地震災害的頻繁發生,人們的觀念也開始轉變,保險公司的觀念亦隨之改變。
2004年3月,日本大約有855萬人購買了地震保險,佔購買保險人群的17.2%。而據最新數據顯示,自2004年10月日本新?發生地震以來,日本民眾購買地震保險的人數急速上昇,大部分非壽險公司該項保險產品保費收入保持雙倍增長。
截至2005年2月,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在此期間的銷售成績也十分喜人,公司售出34.5萬份地震保險,增長25.4%,此外,日本東京海上火災保險公司地震保險的銷售量也比去年同期增長14.6%,至47.5萬份。
與此同時,日本三大財產保險商在地震保險銷售上均表現出強勁增速。日本財產保險公司購買地震保險的保戶增至39.2萬人,比去年同期增長24%。值得一提的是,其中近一半的保戶是在購買了住宅火災保險的基礎上,額外增加一份地震保險。日本財產保險公司發言人指出,自今年1月以來,僅這部分保戶就增加了48.8%。
另一方面,部分保險公司為了進一步拓展地震保險銷售市場,將原先提供的住房火災保險進行更新、補充,在火災保險的保單中增加基本地震保險的承保范圍,彌補長期火災保險沒有地震保障的缺陷,推出兼具火災及地震雙重保障的產品。
盡管地震保險市場大門已經敞開,但專家提醒,地震保險保單索賠時通常具有時效性,在時效規定內索賠,保險公司纔予以受理,超過時效則視為被保險人自動放棄權益,時效規定一般在合同中會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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