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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3億元偷逃稅門』事件,娃哈哈掌門人宗慶後日前指出,此系達能中國區董事秦鵬所為,對此,昨日達能方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仍表示『不予置評』。
昨日,娃哈哈陣營的娃哈哈集團工會顧問李肅報料稱,去年在達娃矛盾尖銳時,達能已提出要告宗慶後的三宗違法:即國有資產流失、索要商業賄賂、偷逃所得稅。而前二項炸彈娃哈哈已排除,第三個炸彈宗慶後雖做了補救,但仍被曝出來。
此外,目前坊間爭論焦點的之一是,對於『宗慶後遲交巨額稅款』是否構成違法,昨日,大成律師事務所錢衛清向記者表示,宗是在立案之前補交了2億多稅款,現在剩下很少部分稅要交,根據相關法律,『宗慶後應該不會有法律問題』。不過,也有人認為事情並不會這麼簡單。
達能在宗身邊埋下三顆炸彈
昨日,身陷巨額偷漏稅案的宗慶後直指,此次舉報他的是達-娃合資公司董事之一的秦鵬,而達能這樣做的目的是因為其與娃哈哈『談不攏』,就祭出新的打壓手段。宗慶後宣稱,達能想把合資公司賣給娃哈哈,但『他們的要價太離譜,竟然開價其投資額13億元的25到35倍,也就是325億到455億,還要求我們在一天之內出價,太苛刻了。』
據悉,達能以舉報宗慶後偷漏稅之舉,在去年『達娃之爭』最激烈時已提出來。昨日,李肅披露,去年7、8月份以後,達能開始提出來要告宗慶後的三宗違法:國有資產流失、索要商業賄賂、偷逃所得稅。隨後,娃哈哈內部立即展開自查行動。10月,宗慶後補交了一筆金額2億多元的稅款,並將10年累積下來的滯納金也交了。
昨日,娃哈哈陣營方表示,經過這件事後,娃哈哈與達能的關系將徹底崩裂。
被舉報後纔補稅是否合法?
根據杭州稅務部門的調查,從達能與宗慶後的銀行賬戶往來憑證上看到,自1996年合資開始至2006年,達能曾以『服務費』、境外子公司『獎勵股』股利及股權回購名義,向宗慶後支付薪酬共計7100萬美元。然而,昨日宗慶後卻表示,『達娃』合資公司為達能境外子公司而獲得的『獎勵股』股利並沒有那麼多,只有4000萬美元。而且,他認為,『獎勵股協議』是達能向其提供無息貸款的協議,也算是『個人所得』。
不管宗慶後是否10年來拿到過7100萬美元還是4000萬美元,目前令人質疑的是:宗慶後為何在10年後,在達能警告後,他纔補交稅?對此,接近宗慶後的知情人士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之前,達能方面與宗慶後有過口頭約定,宗部分所得報酬要交的稅,由達能來支付,尤其是在境外所得的稅,由達能來支付。然而,在達-娃矛盾爆發後,即去年7、8月後,娃哈哈自查後纔發現達能沒有為宗慶後交稅,所以纔有了後來的補交。
那麼,對於這個『被舉報後纔補交』的行為,是否構成違法?對此,昨日大成律師大成律師事務所解釋,根據相關條例,個人若是在立案前補交稅,則不構成違法—杭州地稅局是在2007年11月正式對此事立案的。此外,根據《刑法》第201條規定,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並且達到應納稅額的10%以上的,方構成偷稅罪。而目前宗慶後所餘稅款只有數百萬元,不足近3億元應納稅額的10%.鑒於目前的情況,該律師認為,宗慶後應該不構成違法。
不過,也有市場觀察人士認為『事情不會這麼簡單』。因為目前稅務稽查部門對宗慶後的收入調查仍未完全結束。特別是有關其通過個人持股所獲得的分紅部分,數額及涉及稅款仍有待厘清。『此案如何定性,還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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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口子翻臉,原先的默契都成了現在的家醜,不管怎麼樣政府也算是孃家吧!不要讓外人得了便宜還耍賴!再說了有關部門當初幹什麼了,不要做親者痛的傻事!! “幾百萬”的稅款???呵呵別人捐都要捐,幹嘛要:“逃”!沒見過錢呀!所以呀老外的用心多毒呀!國人要清醒呀。。。。《娃哈哈支持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