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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從中石油集團獲悉,為依法規范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加快民營成品油企業重組進程,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門發布了『關於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所有民營成品油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必須依法取得經營資格,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民營零售加油站可選擇與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所屬批發企業,或者具備資格的民營批發企業簽訂長期供貨合同。
該『通知』要求,合理確定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用油價格。如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對民營批發企業供應的成品油價格,由雙方在按國家規定確定的實際零售價格基礎上倒扣5.5%至7.0%之間協商確定。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供系統外零售加油站的成品油批發價格,繼續執行國家規定的按實際零售價倒扣不低於4.5%的規定,合理定價。同時,繼續加快民營成品油企業重組進程。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將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成品油市場布局,采取收購、參股、聯營等方式,加快推進對民營批發企業的重組工作。而民營批發企業之間應依照公平、對等、協商的原則,實行重組聯合,調整企業結構,提高服務水平和成品油經營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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