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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慈善事業,努力工作,無怨無悔,這是我的人生追求』,天津靖凱建築有限公司董事、第六分公司經理、大港區慈善協會副會長王明立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從1983年下海經商至今,二十多年間,王明立在事業發展上收獲了累累碩果,但他事業成功不忘回報社會。早在創業之初,王明立便與慈善結緣,以實際行動踐行著企業家的社會責任。
記者從天津市慈善協會了解到,無論是2000年安徽大水、2003年抗擊非典、2005年印度洋海嘯,還是邊遠山區、貧困家庭,都留下王明立捐助的足跡。秉承著『施恩不圖報』的王明立一直把慈善視為自己的人生追求。
與慈善事業結緣
《經濟周刊》:在發展自己事業的同時,您也為天津慈善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自己的貢獻,那麼最初是怎樣的動因使您與慈善事業結緣?
王明立:上世紀80年代初期,我家住在大港區港新村,每天早晨起來去石化四區吃早點,總能看到一個智障兒童在早點部裡尋找吃的,有些人就把自己的殘羹剩飯倒給這個智障兒吃,我看見了心裡很不舒服,就每天也給他買一份兒,從那時起我就萌生了一個念頭,如果有一天我有能力,一定要辦一個慈善機構,專門幫助弱勢群體。
《經濟周刊》:我們從慈善協會了解到,您參與慈善事業十多年了,您怎樣看慈善事業的內涵和功能?
王明立:慈善是指個人、群體或社會組織自願向社會、弱勢群體或受益人無償捐助錢物或提供志願服務的行為,是幫助人們擺脫各種困難、走出困境、抵御風險及發展社會公益事業的重要途徑。它關注的對象是弱勢群體及脆弱社會成員,它的性質屬於志願性公益事業。通過慈善事業,奉獻愛心來實現自我價值,培養人的善良意識,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同時,慈善事業也能有效調劑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
《經濟周刊》:你參與慈善事業主要側重哪些方面?您每年會在慈善事業上投入多少資金和精力?
王明立:可以這樣說,慈善事業是我事業的一部分,慈善已經和我的企業分不開了,甚至我把它當作企業發展的動力,因為我想,如果企業搞不好就沒有能力搞慈善。每當慈善協會有什麼會議或者活動與我在企業的工作有衝突時,我總是放棄自己企業的工作。做慈善事業我沒有具體規劃,但我是這樣一個人,只要我知道誰有困難,我就會去幫。我幫助過邊遠地區的小學生、貧困的中學生、身患絕癥的患者、孤兒、孤寡老人、軍烈屬等社會弱勢群體,還有2000年安徽大水、2003年抗擊非典、2005年印度洋海嘯等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至於投入多少資金我沒有計算過,捐款從百元到數萬元不等。
施恩不圖報
《經濟周刊》:我們從慈善協會了解到,2004年大港區慈善協會成立,您將自己積攢了16年的十萬元錢全部捐給慈善協會,您當時是怎麼考慮的?
王明立:近年來,大港區現代化建設加速推進,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但由於種種原因,少數弱勢群體還是面臨困難,對此區政府十分重視,幫助他們解決了一些生活問題,取得了一些好成績,然而從實際情況看,事事靠政府是不現實的,因此大港區於2004年7月成立了大港區慈善協會。當我得知這一消息後,心裡非常激動,因為從十多年前我就有一個夙願——自己成立一個慈善機構,幫助弱勢群體和特別渴望幫助的人。就這次機會,我義無反顧地拿出積攢了16年的十萬元錢捐給慈善協會,實現自己多年的願望。我這樣做,為的是能夠帶動全社會共同關心社會公益事業。
《經濟周刊》:您從2000年開始,長期資助一名因車禍死亡的外來務工者家庭近萬元,資助10戶困難家庭,十幾位孤老人3萬餘元,但這些都是您『偷偷』做的,其實做慈善是一件好事,您為什麼會如此低調?
王明立:我知道做慈善事業是一件好事,不然我也不會去做,但終究我能力有限,和那些大慈善家比起來太微不足道了,沒必要炫耀自己,我只是做了自己願意做的事。而且從做慈善中我也得到了很多,這些年,每當我從被救助者的眼睛裡看到希望的光芒時,我會非常欣喜。
《經濟周刊》:有些企業做慈善的同時也收獲了品牌的宣傳,您怎樣看這個問題?
王明立:我認為如果企業是用慈善的方式來宣傳自己的品牌也是一件好事。從另一個角度看,企業是把一些廣告費用到了慈善事業上,既幫助了弱勢群體,又使企業收獲了效益,我覺得這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
踐行慈善收獲大於付出
《經濟周刊》:您先後榮獲市級先進個人、市級文明市民、市級優秀黨員、『九五』立功獎章、天津市第一屆『慈善之星』等殊榮,對此您有怎樣的感受?除此之外,您在奉獻愛心、回報社會的過程中又收獲了什麼?
王明立:這些年政府給了我很多榮譽,但是我並不把這些當作資本,我是一個很不願意炫耀自己的人,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我自己願意做的,為了慈善事業,努力工作,無怨無悔,這是我的人生追求。但是做社會公益事業僅靠幾個人的能力是不夠的,這就需要我們大家共同行動起來,伸出熱情的雙手,敞開友愛的胸懷,一方有難,八方支援,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會變得更美好。
中國傳統觀念認為,慈善是一項助人為樂的事情,往往講求『施恩不圖報』,但我從中收獲了很多,每當我為下崗職工重新安排了工作,讓失學的兒童重返校園,看到他們從困境中站起來,重新樹立起生活的信心,那就是我最開心、最幸福的時候,也是我得到最大收獲的時候。
《經濟周刊》:您怎樣將這種價值觀傳遞給您的員工?您如何認識發動職工參與慈善事業與建設企業文化的關系?
王明立:我經常和職工們講,幫助他人是一項行善積德的事情,捨得捨得,有捨必有得,你捨去的是金錢,可你得到的是快樂,是安慰,是幸福。我還對職工們說,一個國家,一個地區,如果平民慈善不開發,要想使慈善事業得到很好的發展是不可能的。平民慈善業的開發,可以提高整個社會的互助合作意識、道德意識和公心意識。因此我們在企業內部也搞了一些『一日捐』、『定向捐』等活動。不在乎多少,重在參與,這也體現了一個企業的文化。
《經濟周刊》:作為第一屆慈善之星,你如何理解企業的社會責任和慈善的關系?
王明立:中華慈善總會會長范寶俊曾經說過,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目前國際上也沒有統一的定義,一般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就是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消費者、對社區、對環境的責任。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整體的概念,它既包括基本的社會責任,也包括企業對社區、環境保護、社會公益事業的支持和捐助、保護弱勢群體等高層次的社會責任。如果一個企業做到了遵守法律、依法納稅、保證了員工生產安全、職業健康、遵守商業道德等就可以說這個企業履行了最基本的企業社會責任,但還不能說這個企業已經達到了較高層的企業社會責任水平,還應在參與、支持、關注社會公益事業方面有所作為,這樣纔能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同時也提高了企業自身的知名度和信譽度。
《經濟周刊》:從您切身的感受來說,你做慈善事業的過程中是否存在疑惑或問題?
王明立:從我自己的切身感受來說,我做慈善是自己的個人行為,從來沒有人讓我去做,我完全是自願的。我從2007年第六期慈善雜志上看到了一則消息,湖北受助大學生沒有表達謝意,被取消受助資格。我個人認為不妥,有的人不善於言表,並不能說他沒有感恩之心,相反有些人捐了一點錢就想要別人感激涕零,湧泉相報,這種心理又包含了多少善良的成分呢?無聲的資助最動人、最純潔,一個真正想幫助別人的人,是不會在意有沒有報答的,更不會在意那一聲謝謝。
《經濟周刊》:您對天津慈善事業的發展有哪些建議?
王明立:從慈善雜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說道,我國的慈善事業未進入世界先進行列,許多企業家還沒有進入角色,許多官員還沒有將社會慈善意識看作必須具備的內在精神,更多的人還沒有把社會慈善意識視為正確的人生態度和價值。在此我建議要增強人們的社會慈善意識,把對慈善事業的關心,視為自我價值實現的方式,我希望大家都來參與慈善事業,我們的明天會更美好。(常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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