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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越來越多國際知名的大型連鎖零售企業湧入中國,以其購物環境良好、品種齊全等特點在一些大中城市的零售市場佔據相當大的份額。然而,這些企業在發展壯大後,卻開始玩弄不正當手段牟利,傷害供貨廠商的感情和利益,成為物價上漲的禍首之一。1月下旬,我們到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天津市一些大型超市暗訪,了解到其中一些內幕。
胡亂收費愈演愈烈
某商貿公司是一家經營了20多年的企業,和天津市所有超市都有業務往來,該企業主管讓我們翻閱了部分賬目和合同文本後說:『你們看看這些資料就明白了,亂收費的超市起初只有家樂福一家,現在幾乎所有超市都在效仿,收費名目越來越多,真讓人難以承受。』
我們隨手翻閱了該公司去年和家樂福簽訂的一份合同,其中有如下收費條目:無條件折扣費、有條件折扣費、DM廣告費、諮詢服務費、共同商品服務費、節假日促銷費、新品進場費、堆頭廣告費、免費樣品、新店開業促銷費等。在與天津樂購超市的合同中,除上述條款外,還有全國周年店慶促銷廣告費、商品展銷費、商品質量商店檢驗費等。該公司業務主管說:『這些是寫在合同上的,沒寫的收費名目還很多,比如貢獻費、價外支持費、重裝贊助費等。』我們問:『這些收費合理嗎?』財務人員氣憤地說:『哪合理呀!他們收哪項費用都不敢給我們開發票,要麼給虛假的購貨發票,要麼讓用貨物抵扣,不僅收了錢還逃了稅。』
我們找有代表性的部分產品供貨廠商座談,大家都叫苦不迭。一個大型商貿企業的負責人說:『超市這些年做事越來越過分。沃爾瑪剛進中國時,幾乎不收什麼費用,後來從家樂福跳槽過來一個高管,把沃爾瑪也帶壞了,居然做出了讓我們補交往年費用的荒唐事。我們不給錢,就直接從貨款裡扣,真是太霸道了!』
銷售成本被迫加大
供貨商李先生給我們算了一筆賬:3年前,他們公司每年被超市收取的『黑錢』150萬元左右,2007年則被收了近1000萬元。過去,這些費用分攤到成本裡佔1%—2%,現在達到5%—10%。
我們扮作酒廠的銷售人員到某超市與負責采購的人員洽談,這位采購人員態度生硬地介紹了他們的『老規矩』:20萬元入店費,免費提供200箱酒供檢驗用。我們問:『產品已經過質檢部門質量認證,為什麼還要到這裡檢驗?』這位負責人不耐煩地說:『你到沒有這些條件的商場去賣吧!』
廠商們反映,超市還想方設法把負擔攤給他們。一位廠商說:『最近落實《勞動法》,超市大幅減員,卻要求廠商增加促銷人員,廠商不僅要負責促銷人員的工資和三險,還要每人每月交1000元管理費。廠商掏雙份錢,人員歸超市管理使用。最終,這些費用都得攤到消費者身上。』
管理部門監管不力
為規范零售商與供應商的交易行為,維護公平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商務部於2006年11月15日施行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三條規定零售商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的費用包括:『以簽訂或續簽合同為由收取的費用』;『向使用店內碼的供應商收取超過實際成本的條碼費』;『店鋪改造、裝修時,向供應商收取的未專門用於該供應商特定商品銷售區域的裝修、裝飾費』;『未提供促銷服務,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重新開業、企業上市、合並等為由收取的費用』;『其他與銷售商品沒有直接關系、應當由零售商自身承擔或未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第十四條規定:『零售商與供應商應按商品的屬性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貨款支付的期限,但約定的支付期限最長不超過收貨後60天。』第十五條規定:『除合同另有約定或供應商沒有提供必要單據外,零售商應當及時與供應商對賬。』
從以上條款看,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注意到超市存在的這些問題。為什麼國家有明確規定,而這些大型超市依然我行我素,大肆收取各種費用呢?在采訪中,許多廠商一致認為,維權意識不強,是這一現象蔓延的原因之一,主要原因是管理部門監管不力。
廠商張先生說,他們曾多次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天津市商務委員會反映這些問題,但這些機關只是做一下筆錄,沒有采取任何行動,久而久之,就懶得去反映了。
某企業財務主管介紹:『自2006年商務部下達相關管理辦法後,超市在往來賬目上有意回避一些問題,但收費依舊。』我們問:『這些問題如果管理部門查辦好查嗎?』這位財務主管很輕松地說:『應該比較好查,就看是真查還是走過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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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預,政府主管領導要給百姓作主,敢動真格的。
兩句話:劉備打黃蓋,羊毛出在羊身上
開拓進取大膽取錢。
最後倒黴的還是老百姓啊~
建議置頂,大家共同討論。
查,直接關係到人民羣衆的事卻始終得不到重視這本身就是失職行爲,這其中的商業賄賂也是難免的。我們國家亟待出臺相關的規定,國家出臺的慢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就應該出臺相關的辦法呀,這也是一種彌補。支持民族產業,我們也要引進先進的管理方法。
中國特色!!!
到大超市買東西還能放心嗎?
這種現象應該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儘快採取措施制止和改正,否則影響到市場秩序的正常運行,最後吃虧的還是消費者。
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市場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