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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消息傳出,央行正聯合四大商業銀行討論房貸『第二套房』的核定標准,預計四大商業銀行將統一『以戶為單位』來核定第二套房。18日,記者從我省各大銀行了解到,目前工行、建行和中行均已確定,『以家庭為單位』作為標准進行核定。在四大商業銀行中,只有農行仍『以個人為單位』進行認定,尚未作出調整。
今年9月27日,央行聯合銀監會發布通知,明確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但通知沒有明確究竟以何種方式認定『第二套』住房。隨後,記者從各家銀行了解到,各家銀行普遍傾向於『以個人為單位』來界定第二套房。也就是說,在夫妻雙方中,如果有一方已經貸款買房,而且貸款還沒還清,那麼仍然可以以另一方的名義按照第一套房的政策,再購置一套房。
18日,記者從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了解到,工行、中行、建行,均已確定『以家庭為單位』來核定第二套住房。其中,『家庭單位』僅指夫妻雙方,不包括雙方的父母和子女。工行規定,第二套房不包括公積金貸款,不包括已經結清的房貸,夫妻雙方如果配偶一方不作為共同貸款人,那麼仍按第一套房的規定進行辦理。
農行山東省分行的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尚未接到總行通知,暫按此前規定的『以個人為單位』來界定『第二套房』。如果監管部門出臺了強制措施,總行下發了通知,那麼我省農行也會積極執行新規定。
除三大商業銀行外,其他各家銀行仍普遍執行『以個人為單位』來界定『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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