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30日對外宣佈,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近日聯合出臺了《關於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以綠色信貸機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同時,環保總局還向銀監會、人民銀行通報了第一批蚌埠農藥廠等30家環精衛法企業名單。
潘岳介紹說,《意見》規定,各級環保部門要依法查處未批先建或越級審批,環保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未經環保驗收即擅自投產的違法項目,要及時公開查處情況。金融機構要依據環保部門通報情況,嚴格貸款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對未通過環評審批或者環保設施驗收的新建項目,金融機構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對於各級環保部門查處的超標排污、超總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已建項目,金融機構在審查所屬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時,應嚴格控制貸款。
潘岳說,繼綠色信貸之後,環保總局還將聯合財政部、保監會、證監會等部門,就綠色財稅、綠色保險、綠色證券進行政策研究與試驗,成熟一項推出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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