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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媒體紛紛報道世界最大零售商沃爾瑪公司在美國本土市場因貪『小便宜』而惹上的大麻煩。上個月,繼沃爾瑪因少算僱員工作時間而道歉並補發工資後,加利福尼亞州勞工部門仍就此事將沃爾瑪告上法庭,要求沃爾瑪向員工提供更多賠償。
這『小便宜』從單個員工看的確不多。員工午飯休息時,被要求提前幾分鍾開始乾活;該下班回家了,也會被公司要求再乾一會兒。這對每個員工來說,影響並不是特別大。按照沃爾瑪的說法,最多也就是平均虧欠員工20多美元的事情。但以沃爾瑪公司100多萬員工來計算,累計起來的『小便宜』就絕不是一個小數目。
看似得了便宜的沃爾瑪,卻因此陷入法律和輿論泥潭。在重重壓力之下,沃爾瑪上個月終於『認輸』:不但為少算員工工作時間道歉,也與美國勞工部達成協議,向員工補發總計3400萬美元工資。
但沃爾瑪面臨的麻煩絕非區區3400萬美元補發工資就能打發。加州的勞工部門隨後又將沃爾瑪告上法庭,以沃爾瑪和聯邦勞工部達成的協議不能滿足加州5萬員工為由,要求對沃爾瑪就業記錄做深入調查,為員工提供更多賠償。
算起來,沃爾瑪因類似原因被告上法庭已有50多起。去年10月,賓夕法尼亞州一陪審團作出裁決,認定沃爾瑪確實存在『強迫超時勞動』的行為,必須對該州在職和離職的公司員工賠償7800萬美元。前年,加州一法庭也作出類似判決,沃爾瑪須為侵佔員工休息時間賠償1.72億美元。
而沃爾瑪卻表示『委屈』。它曾在賓州法庭上辯稱,員工『加班』都是很短時間,而且許多員工是『自願』的。但法庭卻不這麼看,如賓州陪審團認為,在員工休息時間要求其工作,不論時間多短,就是強迫;而『忘記』補償,就是違反了勞工法。
對於這兩個裁決,沃爾瑪提起了上訴。在美國打官司曠日持久,最終的判決未必就一定對沃爾瑪不利,但千夫所指的輿論氛圍卻讓沃爾瑪吃盡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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