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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繼二手房抵押貸款實行資金監管後,從1月29日起,二手房交易中一次性付款也將實行交易資金監管。至此,全市范圍內二手房交易資金將全面納入代收代付監管服務系統。
近一段時期以來,少數房地產經紀機構在代理房地產交易居間服務過程中,佔壓、挪用房屋交易房款,侵害了交易雙方的切身利益,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天津市國土房管部門自2005年4月推出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措施,經過一年多的運行和不斷完善,資金監管運行良好,交易時限已由原來的30天縮短到15天,截至目前,共辦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24866件,交易金額70.46億元,佔全市二手房交易總量的63%。
為進一步規范二手房交易市場秩序,防止房地產經紀機構佔壓、挪用房屋交易雙方房款的現象發生,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專門下發了《關於全面實行私產房屋交易資金監管的通知》。規定自1月29日起,全市二手房交易全面實行代收代付資金監管,買賣雙方進行二手房交易,在簽訂《房產買賣協議》的同時,須簽訂《私產房屋交易資金代收代付協議》,由國土房管部門通過與銀行結算系統網絡對接,直接將交易資金鎖定。買方將交易價款存入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銀行通過監管系統將資金收妥信息實時傳遞給房管部門,房管部門收到信息後方可辦理交易過戶手續。交易完畢後,買方領取產權證,資金監管機構通過銀行將房款連同交易期間的利息一並支付給賣房人。確保了對房屋交易價款和交易稅費資金流從房屋交易進件之初到交易手續結束的全過程、動態、及時監管,有效地避免了房屋買賣交易資金往來由於第三方代理而造成佔壓、挪用房款等行為。
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特別提醒交易方注意,通過代收代付服務進行二手房交易時,自己的存折及密碼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千萬不要為圖省事兒把身份證交給中介代為開辦代收代付銀行結算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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