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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溫州等地的個人集資合作建房被熱炒而實際進展緩慢的情況截然不同,鄭州合作建房的樓盤在默無聲息之中已經封頂。在鄭州市惠濟區開元路與鄭邙公路交匯處的建築工地,有關知情人士手指數棟已經封頂的樓房給記者展示合作建房的初步『成果』。
據介紹,該項目發起於2005年4月,合作發起人叫李之海。該項目為小區式建築,小區名稱叫惠龍鴻運花園,距鄭州市惠濟區政府所在地只有兩分鍾車程,共有屬於210多戶集資建房者的6棟樓房230套房子,大約5月份就能交房。『均價僅1380元/平方米,比市區開發商的樓盤便宜50%以上。』合伙人之一的王先生告訴記者,2005年8月,李之海了解到惠濟區出臺惠龍社區的城中村改造項目缺乏資金。於是他在與200多戶集資者們考察地塊後,確定了在這個地方合作建房的意向。個人集資建房業主委員會隨即成立。由於沒有相關的法人執照,也沒有召開成立大會,只是大家推選出幾個有威信並願意參加集資建房的乾部作為『領導人』。
『房地產開發在我國實行的是資質管理,土地經紀公司可以拿地,但怎麼報建開發,產權將來如何辦理,都是問題。』項目發起人李之海稱,他們最初的打算,是召集齊志願者後,以經紀公司的名義建房。但後來發現,對於房地產經紀公司建房,雖無法律法規限制,但沒有先例。在辦理手續過程中,他們跑了很多部門,相關部門均無法受理。為了克服個人建房的資質問題,業主委員會決定與一家名叫河南鴻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開發商聯合,參與惠龍社區的開發,終於促成了『借石攻玉』。業主委員會要做的是,開發前出資,選擇開發商,嚴把質量關,控制開發成本,壓縮開發商利潤。『把開發商的開發利潤控制在10%以內。』
業內人士稱,鄭州集資建房采取聯合開發商的辦法解決了許多實際問題,另外走城中村改造的路子也是切合實際的靈活運用。實踐已經證明那種純粹的個人聯合集資、聯合拿地、聯合建房的做法,在國內是走不通的。這就要求合作者們必須控制好房地產企業的利潤空間,精打細算,從方方面面降低費用。
個人集資建房的『幼苗』能否在中華大地開花結果,在市場博弈中嶄露頭角,考驗著合作者的智慧、理性和毅力,也考問著開發商的良知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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