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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新聞辦公室今天(1月18日)披露,2006年,我國通過銷售彩票籌集到彩票公益金277.6億元,中央集中和地方留成各138.8億元。
財政部表示,彩票公益金將主要安排用於民政福利、公共體育、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紅十字人道救助、殘疾人教育康復等社會公益事業。
此前曾有媒體發問,每年超過百億元的彩票公益金用到哪裡去了?國家審計署曾發布報告指出,每年100多億元彩票公益金在收繳中央財政後『直接撥付相關部門安排使用』,而沒有納入中央財政預算。國家審計署報告中也指出,中國紅十字會下屬單位將財政部撥付的用於檢測項目的彩票公益金63.31萬元購置小轎車、旅行車,列支辦公用房租金等。
彩票公益金,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從彩票銷售額中按規定比例提取的專項資金。公益金的主要來源:從事彩票銷售總額中按不低於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體育彩票公益金為30%),公益金利息收入,即開型彩票的棄獎收入。
財政部去年規定,彩票公益金在中央與地方之間,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會保障基金、專項公益金、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之間,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元月說,去年共銷售中國福利彩票約495億多元人民幣,籌集福彩公益金170多億元。其中,公益金除部分上繳國家財政外,全部用於『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等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事業。民政部本級留成的公益金約7億元,主要用於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建設『藍天計劃』和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霞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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