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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投資理財中,市民常常忽視了在獲得收益之後的繳稅問題。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投資者獲得的投資收益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目前還有幾種投資不收所得稅,可達到增加投資收益的目的,有些產品即使收稅,也可以通過一些辦法合理規避掉。
教育儲蓄可免利息稅
投資教育儲蓄的好處在於投資者能享受兩大優惠政策:一是根據國家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個人所得稅』;二是教育儲蓄作為零存整取儲蓄,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相對於其他儲蓄品種,教育儲蓄利率優惠幅度在25%以上)。
投資債券可免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投資國債和特種金融債所得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
國債風險幾乎為零,利率略高於同期的銀行存款,前段時間熱炒的人民幣理財產品和現在廣受歡迎的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標的都有國債。從較長一段時間來看,投資國債是比較合算的。
普通投資者可以選擇憑證式國債,由於該類債券不能上市交易、不能隨意轉讓,而且提前兌付時還要損失一部分利息,投資者一般到期纔兌付。同時,還可以投資記賬式國債,根據市場利率及其他因素的變化判斷國債價格走勢,低價買進,高價賣出,在二級市場賺取記賬式國債買賣差價。
個人投資企業債券(包括可轉換債券),無論是在一級發行市場還是在二級市場購買企業債券,持有到期後取得的利息收入,均應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利息的機構負責代扣代繳。有時會出現企業債券的票面利率略高於國債的票面利率,但扣除稅款後的實際收益率反而低於後者的情況。
基金四種情況暫不征稅
對於個人投資者購買基金所得的分紅,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
隨著近期股市行情火爆,證券投資基金的淨值也出現了大幅上漲,多家基金公司更於近日公布了大比例現金分紅方案。隨著這些分紅的出現,是否繳稅,就成為很多市民關注的焦點。
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基金持有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等,均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了20%的個人所得稅。
該負責人還說明,目前,以下幾種情況都屬於暫不征稅的范圍:一是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二是對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征收營業稅。三是對個人買賣基金暫不征收印花稅。四是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前,也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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