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國家發改委牽頭召開『2007年全國煤炭產運需銜接視頻會議』,此舉標志著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一年一度的趕集式煤炭訂貨會退出歷史舞臺。同時,國家發改委明令煤炭供需雙方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協商確定煤炭價格,從而完全放開了對電煤價格長達13年的限制。由於電煤價格比市場煤價每噸低近百元,因此人們不免對電價的走勢投以更多的關注。
『三步曲』取代『趕集』
『今年的煤炭訂貨會已經取消。』昨天,中國煤炭運銷協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以往成百上千家煤炭、電力、鋼鐵、鐵路等企業集中趕大集式的煤炭訂貨會將成為歷史。從今年起,『三步曲』將取代以往的『趕集』。
所謂『三步曲』,第一步是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召開公布政策的視頻會議;第二步,由煤炭供需雙方開始一對一的私下談判,事實上,這一步行動早在12月18日便已悄然啟動;第三步,將合同匯總到中國煤炭運銷協會,由協會統一安排車皮,協調運力。
國家發改委牽頭的『2007年全國煤炭產運需銜接視頻會議』定於今天正式召開,各相關煤炭、電力、鋼鐵、鐵路企業的負責人在各自家門口便可第一時間了解國家發改委公布的相關政策。『這就相當於往年訂貨會的開幕式』,多家煤炭企業的負責人紛紛笑言,『省得既勞神,又傷財』。
據了解,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作為計劃經濟的產物,全國煤炭訂貨會一年舉行一次,成為煤炭供需雙方講價、訂貨、運輸接洽的大舞臺。然而,隨著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煤炭訂貨會越來越『費力不討好』。事實上,趕集式的煤炭訂貨會早已被相關企業呼吁取消,這種呼吁在今年尤甚,因為在去年的訂貨會上,備受關注的電煤合約在10天裡竟一單未簽。煤炭業內人士表示,隨著我國煤炭供需的逐漸平衡,原本就是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過渡產物的煤炭訂貨會歷史使命已經結束。
電煤價格『松綁』
與訂貨會一起結束歷史使命的還有煤炭價格雙軌制。昨天,國家發改委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關於做好2007年跨省區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供需雙方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協商確定價格,對長期、大宗合同可自願協商價格優惠。『電煤價格完全放開,長達13年的政府指導價結束了。』昨天,中國煤炭運銷協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感慨不已:『政府完全放開了壓在電煤價格頭上長達13年的大手。』
據了解,我國的煤炭價格經歷了一段逐漸放開的過程。1993年,我國對煤炭價格實行部分市場化,但政府對國有大型電廠的電煤價格仍進行控制,以確保涉及千家萬戶的電價穩定,從而形成了電煤價格與市場煤價並存的煤炭價格雙軌制。
2004年,為緩解電煤價格與市場煤價之間的價差,我國制定了『以2004年9月底實際結算的含稅車板價為基礎,在8%的幅度內,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電煤價格漲幅上限控制規定。2006年,這一漲幅限制被取消,但政府仍嚴密監控電煤價格,並建立電煤價格應急機制,遇電煤價格顯著上漲將采取臨時乾預措施。如今,電煤價格徹底放開。而政府之所以能夠『放手』,是因為我國明年煤炭供需將大體平衡。
明年電價會否再漲
然而,不容忽視的是,現在電煤價格與市場煤價之間有著數十元至近百元的價差,政府放開電煤價格後,煤炭企業勢必想把價格漲上來。於是,明年的電價是否會再次上漲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國家發改委在《關於做好2007年跨省區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中明確,2007年繼續試行煤電價格聯動政策。這一於2005年2月出臺的政策規定:以半年為周期,以5%為門檻,若周期內平均煤價比前一周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就可以相應調整電價;如變化幅度不到5%,則下一周期累計計算,直到累計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再調整電價。按照一噸煤發電2000度計算,每噸煤價格上漲20元,每度電價上漲約1分錢。迄今,這一聯動機制已連續在2005、2006年啟動,電價共上漲了5.01分/度。明年,這一機制的再次啟動似乎已是必然,電價面臨再次上漲的壓力。
記者從已經啟動2007年煤炭供需談判的部分企業獲悉,其簽訂的合約每噸煤上漲了約20元,同比漲幅約8%。華東煤炭企業銷售聯合體秘書長鄭勇更是預計,2007年,煤價會漲10%左右。之所以作出如此判斷,是因為煤炭生產成本增加,且都是剛性增長,漲價不可避免。據悉,針對采煤企業的『一金兩費』(可持續發展基金、環保費、轉產費)可能於明年推行,這將使每噸煤的成本上昇50至70元。
不過,在與煤企的價格談判中,電企自然也有自己的砝碼——它們是煤企的超級大客戶。以今年為例,在我國煤炭21.7億噸的國內總需求量中,電煤就達12.1億噸,佔到一半以上。而且,華能、華電、國電等五大發電集團控制了我國絕大部分發電資源,而煤炭企業不僅數量眾多,且分散在全國各地,所以在談判中,電企更是佔了上風。因此,對於電煤價格放開到底會對明年的電價產生怎樣的影響,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研究部的梁主任認為,『盡管電價面臨上漲壓力,但還要看電企的議價能力。何況電企還面臨競價上網的壓力,所以不會隨意漲價。』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