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除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必須到地稅部門自行申報納稅外,北京市所有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單位,都將開始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不僅收入超過1600元工薪扣除標准的人員,扣繳單位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其收入和應繳納的個稅額;收入沒有達到1600元工薪扣除標准的人員,扣繳單位也同樣需要申報其收入。這是昨日北京地稅局發布的《關於在全市范圍內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的通告》中規定的。
所謂『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指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稅所得時,不論其是否屬於本單位人員、支付的應稅所得是否達到納稅標准,扣繳義務人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應稅所得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項目和數額、扣繳稅款數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
這也意味著,非僱員已經被納入了個稅申報的范圍。不管獲得報酬的人是否該企業的員工,企業都有義務向稅務機關申報這一信息。這對於從兩處和兩處以上取得收入的納稅人來說,將受到更為嚴格的稅收監管。比如,今後一個人如果多處報酬相加達到納稅標准,這個人就有納稅的義務。
北京地稅方面表示,這次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了9類,分別是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按照稅務總局此前的要求,以後各級稅務機關將開始按照『一戶式』管理的要求,為每個扣繳義務人建立檔案。
今年,北京已經在全市范圍內對全員全額扣繳申報進行了試點。試點企業涵蓋了北京市各個區縣,但是各區縣列入首批試點的高收入行業不盡相同,因區縣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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