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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證券交易所今日公布了須廢止的第三批共50個業務規則目錄。該所根據修訂後的兩法要求,制定、修改相關規則、細則、指引,完善業務規則體系,已完成了建所以來的第五次業務規則清理工作。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本次廢止的50個業務規則分為三種情形,即已明令廢止、自行失效和因業務需要不再適用應予廢止。
深交所同時還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制定辦法》。該《制定辦法》將深交所制定的業務規則分為規則、細則、指引和其他規定四類,對各類業務規則制定的計劃、起草、結構、語言、合法合規審查、生效、發布、施行、解釋、修改和廢止等作出具體規定。該負責人表示,《制定辦法》的發布實施,對進一步完善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體系、規范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制定程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另據了解,深交所近期還將參照各國交易所的通行做法,按年份將清理後的現行有效全部業務規則加以匯編,在該所網站上予以公布,方便市場參與者及時、准確、全面、便捷地閱讀、了解相應的業務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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