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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海風景區位於江蘇省宜興市區西南31公裡的湖父鎮境內,它橫跨江蘇、浙江、安徽三省,方圓幾十萬畝的竹子,堪稱『竹的海洋』。作為國家級的風景旅游區,宜興市政府也十分看好這塊『大蛋糕』,計劃把這豐富的旅游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圍繞『完善竹海景區功能、打造一流精品景區』這一主題,啟動竹海風景區三期項目開發建設,凡在擴建范圍內的一切建築,包括竹海村所屬的省莊自然村村民必須從原村址全部遷出,原村址將重新建設與竹海景區相配套的賓館、飯店、舞廳、室內游泳池、健身房等設施以及商品一條街,提高竹海景區整體經濟效益。圍繞拆遷征地,農民與開發商發生了大面積磨擦。鎮政府既不實事求是解決農民出路問題,也不督促開發商給予農民合理的搬遷補償。
據介紹,竹海風景區三期規劃內的村民全部遷到離原村和公園約一公裡外的一個叫『大田乾』的地方,按計劃佔地200多畝,而這塊土地全部是基本農田,至今還樹立著十幾塊標有『基本農田』的水泥樁。10月17日,推土機進入基本農田開始施工,被村民阻止;舊址的拆遷工作鎮政府仍然在緊鑼密鼓地推進。
11月30日,記者前往省莊自然村村民未來居住的『大田乾』,這裡地勢較低,遇大水極易受淹。據村民反映,鎮政府計劃中的新村建設佔地的60多畝全部是基本農田。同時,原村址的竹海景區三期建設佔地280多畝,其中農田數量也過半。村民說,田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命根子』,開發單位給予的房屋補償費太低。省莊自然村3年前建造價值50多萬元的樓房,開發商現在只給20多萬元的補償,而在新址又要重新建房。據了解省莊村民基本上都是依靠竹海景區吃飯,大多數村民都在景區周圍以開旅游小飯店和小商店謀生,如今謀生渠道沒有了,補償和善後工作又無著落,農民死活不願搬遷。
宜興市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說,計劃中新村建設要佔用的60多畝土地的確是基本農田,10月20日已經獲得了江蘇省國土部門的批准,不存在非法佔用農田問題;村民遷出後,可以在開發單位統一建設的設施裡租用或者承包某個旅游項目,這樣,生活是有保障的;在新址重建新居,是適應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要比原先雜亂的村落整齊漂亮多了,有利於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
負責竹海風景區三期開發的是一家名叫宜興市陽羡生態旅游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單位,記者在宜興國土局看到,該公司10月17日以5000萬元注冊,實際到賬1500萬,是剛登記的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人竟然是所在景區湖父鎮的黨委書記,整個景區建設、管理等所有工作,實際就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需要指出的是,所謂陽羡生態旅游公司就是為了此項目而專門成立的,其用心不言而喻。令人不解的是,一個鎮黨委書記擔任公司法人,當地上級政府是真的不知道?還是不聞不問?
記者在宜興市國土局看到的批文是宜興市政府職能部門發的三個文件。第一份文件是批准立項的審批手續,但立項單位也不是現在的拆遷人陽羡公司;第二份文件則是所謂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上面清楚地標明了是臨時用地;第三份文件則是土地使用的審批手續,也僅僅是批准對45250平方米(約70畝)土地臨時使用,不能超過1年。
一個只對省莊村址一小部分土地(70畝)取得了僅僅1年土地使用權的公司,怎麼能取得對281畝的村莊的拆除權呢?對宜興市國土資源局,記者看到2006年9月21日填報的表格和附圖,工作人員介紹這就是上報江蘇省政府要將湖父鎮的60畝耕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表格和圖紙。記者看到60畝土地明明是基本農田,宜興市國土局卻以普通耕地上報。根據《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規,如果要佔用基本農田進行建設,除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基本農田。依法確需佔用基本農田的,無論數量多少,必須報國務院批准。
盡管宜興市有關單位一再表示否認,但竹海風景區的三期規劃建設中需要佔用農田問題是不容回避的,相關的土地手續也不完善。
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金輝對記者說:『在現今大規模的建設開發中,各項矛盾的出現是不可避免的,問題的關鍵是如何處理好開發企業利益與群眾利益的矛盾,這需要政府部門發揮出協調問題、減少衝突的重要作用,除了依靠法律法規,也依靠政府部門的公正、公平。而當政府行為與開發單位的商業利益行為混合為一體的時候,人們自然很難相信其中還有公正、公平的因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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