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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條件已具備、推出時機已成熟、停止爭論快行動,近日財經界熱烈討論創業板話題並達成上述共識。種種跡象表明,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重要環節的創業板建設,已經進入決策層面,實質性進展可期。諸多信息也勾勒出中國創業板的眉目。深交所負責人近日表示,該所正積極完善其分層次的市場結構,尚處於空白的中端市場就留給了創業板。
中小板與三板的『中間層』
按照日前證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謝庚的提法,衡量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有四個維度,設立創業板或高新技術板事宜還要作深入研究。而分析人士以四個維度來研判中國創業板時意見很統一,它是應風險分層管理的需求而出現的,而且應該是場內市場、統一市場、公募市場。
有專家分析,從風險角度看,創業板應該填補中小企業板與代辦轉讓系統之間的空白,使中國資本市場的風險分層更為合理。創業板上市公司應該比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有更大的經營風險,當有更嚴格的市場制度要求;與此同時,它又比代辦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有著更明顯的經營優勢,交易效率應該更高。
2004年創建的中小企業板,至今公司規模已達百家,企業發展、上市表現、公司治理等都令人滿意。該板塊上市標准基本與主板保持一致,市場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甚至還要嚴於主板,邁出了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第一步,也為探索創業板市場監管打下了良好基礎。
創業板的市場定位逐漸清晰,還在於對公司資源、投資者隊伍等重要問題基本明確,市場對於通過創業板推動我國創新型科技企業發展有了比較廣泛的共識,包括創業投資等在內的各類機構投資者將成為重要的市場參與者。
創業板離深圳更近
有關天津申請設立證交所的消息。近日天津方面已經證實,正向國務院申請『建立櫃臺交易市場』,這無疑使創業板離深圳更近了一步。
監管部門對此則表態,現在注重的是如何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至於說有形市場注冊在什麼地方,還沒有納入考慮范圍。
多位專家指出,深交所在設立創業板方面的競爭優勢相當明顯。一方面,它一直著力於打造以中小企業板為核心的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改革,發展中小企業板與代辦轉讓系統;另一方面它五年來為創業板的籌備做了大量准備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培育了一大批中小企業。兩年多實踐,深交所對於中小企業經營運作的特點與規律有了更深認識,積累的監管經驗也為創業板監管打下基礎。
『其實深交所也罷,上證所也罷,在業務上不太可能沒有重疊,否則沒有適度競爭,對交易所和證券市場的發展都沒有好處。』有券商人士認為,對於深交所和可能設立的天津櫃臺證券交易市場而言,在三板領域這種重疊因素同樣也可以存在。
『一所多板』模式或可行
若深交所如願以償開設創業板,更有可能采取近似『一所兩板』的平行模式,與香港創業板模式相似。但在具體結構上看,更可能是『一所多板』而非『一所兩板』,這主要緣於深交所有意在內部作出多層次市場規劃,這種多層次市場結構在很大程度上又借鑒了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經驗。目前深交所的嘗試與納市結構有相似之處,比如主板位居高端,中小企業板居於中高端,代辦轉讓系統處於低端,尚處於空白的中端市場留給了創業板。
這種分層次的市場結構要取得成效,還需要建立科學的體系內轉板機制。通過『昇降級』的優勝劣汰,激發中小企業不斷成長,保持整個市場體系的活力與質量。正因為如此,深交所在前不久剛剛進一步完善了中小企業板的退市制度,積極為創業板的制度安排探路。
高科技『純度』尚有爭議
對於中國創業板的融資方定位,一直有不同意見。如果單從服務於國家自主創新戰略角度看,創業板無疑應著重為高科技企業群體服務,但如果從國內經濟發展現狀與產業結構來分析,有人建議應當擴大融資方定位范圍,降低市場風險。
從中國的實際情況看,成立純粹的高科技板也是可行的,一方面高科技產業是目前國內經濟構成中最具有活力的部分,眾多處於成長初期的高科技企業亟需資本市場支持,也就是說從公司資源上講,可以支橕高科技板的發展。
而另一方面,正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所長陳小洪教授所指,我國的資金、資本體系並不能適應各類企業在發展和創新不同階段的資金需求,不利於中小企業的創新其實是普遍現象,而不僅限於高科技企業。有關研究還發現,目前國內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仍集中於傳統產業,且有相當比例的傳統產業企業呈現出較高成長性。
業內人士建議,創業板的融資方定位應依據國內經濟發展狀況與產業結構,不宜只發展純粹的高科技板。這種平衡產業定位的做法,更多地從高科技屬性和高成長屬性兩個角度出發,亦可以避免單一產業帶來的創業板系統性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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