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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聯誼案全部執行完畢,部分投資者本周內可望拿到賠償款。
歷時五年,大慶聯誼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共同訴訟案終於畫上圓滿句號。昨天,該案的代理律師宣偉華等從哈爾濱中院執行局領取了全部執行款合計約910萬元。
這次從法院一次性領取的執行款,包括判決確定的賠償金額756.80萬元以及被執行人逾期履行賠償義務的利息150多萬元,獲得賠償的投資者共計381人,全部為共同訴訟參與者。
據宣偉華介紹,領取執行款標志著該案執行工作完全結束,也使得該案成為中國首例勝訴判決生效並經法院執行到位的證券民事賠償共同訴訟案。
大慶聯誼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共同訴訟案於2002年1月24日被哈爾濱中院正式受理,被稱為『證券民事賠償第一案』。2004年8月20日,哈爾濱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2004年12月21日,黑龍江省高院終審判決大慶聯誼賠償共同訴訟投資者756.80萬元,申銀萬國證券公司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2005年1月9日,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代理勝訴投資者向哈爾濱中院執行局提出了強制執行申請書。但當時大慶聯誼的賬面顯示可供執行的財產並不多,哈爾濱中院執行局的承辦法官通過蛛絲馬跡,尋找到大慶聯誼位於北京的一處房產進行查封。2005年6月9日和8月30日,執行局經拍賣被告車輛,加上扣劃的現金,分兩次對約73位單獨訴訟的投資者支付了近150萬的賠償款。而兌付381位共同訴訟原告的賠償款,哈爾濱中院則打算通過拍賣被查封的房產而實現。但在擬執行過程中,有案外人對房產提出了執行異議。自2005年6月開始直到現在,這個案外人利用對哈中院『駁回異議的裁定』向黑龍江高院提出『復議』等途徑,成功阻止房屋被拍賣達一年半之久。在此情況下,哈中院在投資者的請求下,不得不掉轉方向執行承擔大部分連帶責任的申銀萬國證券公司。
從當初申請執行到全部執行完畢,耗費近兩年時間。據哈爾濱中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邵偉介紹,由於執行中多了『復議』的波折,實際上留給哈爾濱中院執行局的有效辦案時間只有100天左右,從執行局領導到承辦法官都承擔著巨大壓力,通過不懈努力最終采取靈活變通手段,實現全部執行到位。
對於勝訴投資者最為關注的賠償款發放問題,宣偉華律師表示,這次執行到的賠償款將在扣除訴訟成本費和律師費後向投資者發放。對於上海本地投資者,律師團將分批電話通知,並請投資者根據通知約定的時間帶好身份證、戶口簿原件以及一審、二審判決書到律師事務所領取賠償款,如果一切順利,上海本地的首批投資者本周五就可能領到賠償款。對於上海以外地區的投資者,律師團也將分批進行電話聯系,在確認通訊地址後以郵寄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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