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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企業會計准則將自明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率先實施,證監會日前下發《關於做好與新會計准則相關財務會計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在按照現行會計准則編制和披露2006年年報的同時,必須在相關章節列出新會計准則的影響,並制定了針對性的措施,杜絕上市公司利用准則變更突擊調控2006年利潤。
《通知》規定,上市公司應結合新會計准則的規定及自身業務特點,在2006年報的『管理層討論與分析』部分,詳細分析並披露執行新會計准則後可能發生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其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同時,還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相關要求,在年報的『補充資料』部分以列表形式披露重大差異的調節過程。差異調節表應當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閱並發表審閱意見。
業內人士指出,披露新舊准則下的股東權益、利潤等差異調節情況,不僅使新准則帶來的變化一目了然,也遏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准則變更突擊調控利潤的行為。
對於市場關心的執行新會計准則對再融資和首次公開發行(即IPO)的影響,《通知》也作了明確規定。2007年申請再融資公司的募集說明書中,近三年財務報表按現行會計准則編制和披露。擬IPO的公司在明年1月1日之後刊登招股意向書的,原則上應當采用新會計准則作為申報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其中,在3月31日前刊登招股意向書的,可以按現行會計准則編制申報財務報表。
上市公司2006年度應按照現行會計准則的要求充分計提相關資產減值准備。上市公司不得在2006年底前突擊轉回長期資產的減值准備。不得利用計提資產減值准備的機會『一次虧足』,或在前期巨額計提後大額轉回,隨意調節利潤;也不得隨意變更計提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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