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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有效的控制建築物超高或層高不達標以及容積率不規范問題的發生,市規劃局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建築層高和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通知》,10月1日實施。據介紹,該通知適合於天津市市域范圍內住宅建築、辦公建築、(寫字樓)、公寓建築、商業建築。
容積率系指一定地塊內,地上總建築面積計算值與土地使用面積的商。地上總建築面積計算值為建設用地內各棟建築物地上建築面積計算值之和;一般情況下,建築計算值與建築面積相等,遇有特殊情況按下列計算規則執行:
一、當住宅建築標准層層高大於3.6米且小於等於4.8米(2.7+2.1米)時,不論層內有無隔層,建築面積計算值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1.5倍計算;當標准層高大於4.8米且小於等於5.4米(2.7米×2)時,不論層內有無隔層,建築面積計算值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
躍層式住宅、低層式住宅等當起居室(廳)層高在戶內通高時以及住宅坡屋頂不計入超高范圍。
二、當辦公建築(包括寫字樓)、公寓建築標准層層高大於4.8米(2.7米+2.1米)時,不論層高有無隔層,建築面積計算值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1.5倍計算;當標准層層高大於5.4米且小於等於6.6米(3.3米×2)時,不論層內有無隔層,建築面積計算值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門廳、大堂、中廳、內廊、采光廳等不計入超高范圍。
三、當商業建築標准層層高大於5.1米且小於等於6.0米(3.9米+2.1米)時,不論層內有無隔層,建築面積計算值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1.5倍計算;當標准層層高大於6.0米且小於等於7.8米(3.9米×2)時,不論層內有無隔層,建築面積計算值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單一空間達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用房,建築高度可根據功能要求適當提高,門廳、大堂、中廳、內廊、采光廳等不計入超高范圍。
四、建築物地下空間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時(含1.5米),建築面積計算值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地下空間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如建築室外地坪標高不一致時,以周邊城市最近的道路標高為准加上0.2作為室外地坪。之後再按上述計算規則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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