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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三角洲地區16城市經濟調查網絡交換資料顯示,2006年前三季度,長三角地區城市社會經濟保持良好發展勢頭,居民收入繼續穩步增長,呈現上海位居榜首、浙江高於江蘇的格局。
一、長三角16城市居民收入總體狀況
從收入絕對額看:前三季度,長三角16個城市居民平均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3135元,收入水平最高的為上海市,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5641元,高於浙江省7市平均水平1308元,高於江蘇8市平均水平3867元。浙江與江蘇兩省居民收入差距十分明顯,浙江7市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為14333元,高於江蘇8市平均水平2560元,其中收入最高的臺州市比江蘇收入最高的蘇州市高出1546元,收入最低的嘉興市比江蘇收入最低的泰州市高出3679元。16個城市中,有10個城市居民收入高於長三角平均水平,分別是上海、臺州、寧波、紹興、杭州、蘇州、無錫、舟山、南京和湖州,即浙江有6個城市居民收入普遍高於長三角地區平均水平,江蘇8市中蘇州、無錫和南京三市超過了平均水平,其餘5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長三角平均水平。
從收入增幅看:前三季度,長三角16城市居民平均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長12.8%,增幅最高的是南京市,達16.8%,增幅最低的是臺州市,同比增長為9.4%。浙江7市平均增幅為12.2%,江蘇8城市平均為13.8%,上海為10.6%。長三角16城市中,有8個城市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快於平均增速,分別是南京、鎮江、無錫、揚州、泰州、杭州、寧波和紹興。
從收入排序看:時隔三月,與上半年相比,長三角16城市收入總量前十位的排名出現較大調整,上海市已從上半年的排名第4位,躍居至排名第1位,臺州與寧波位次不變,仍排名第2、3位,紹興由上半年的第1位降至第4位,杭州市仍排名第5位,蘇州由上半年的第7位昇至第6位,無錫由上半年的第9位上昇至第7位,舟山市由上半年的第6位下降至第8位,南京市由上半年的第11位上昇至第9位,湖州由上半年的第8位下降至第10位。在排名前10位中,江蘇的蘇州、無錫排名前移,南京市排進了前10位,在收入排序中江蘇首次有3個城市排入了前10位。前三季度長三角十六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總量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為:上海市(15641元)、臺州市(15460)、寧波市(15265元)、紹興市(14982)、杭州市(14657元)、蘇州市(13946元)、無錫市(13701元)、舟山市(13583元)、湖州市(13271元)、南京市(13282元)、嘉興市(13113元)、常州市(12718元)、鎮江市(10763)、南通市(10603元)、揚州市(9744元)、泰州(9434元)。
二、長三角16城市居民收入的基本特點
1、工薪收入主渠道不變。統計調查資料顯示,前三季度,長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為9250元,在居民家庭總收入中所佔比重達64.8%,同比增長11.7%,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16城市中,人均工薪收入最高的是紹興市,達12569元,同比增長15%,佔居民家庭總收入的77.8%;人均工薪收入增幅最高的鎮江市,達18%。浙江7市居民平均工薪收入為10266元,同比增長9.8%,佔家庭總收入比重為65.8%,江蘇8市居民平均工薪收入為8008元,同比增長13.8%,佔家庭總收入的比重為62.9%,上海市人均工薪收入為12070元,同比增長11.2%,佔家庭總收入的比重為70%。十六城市工薪收入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存在較大的差距,上海市及浙江7市居民明顯高於江蘇8市,雖然江蘇8市工薪收入平均增長幅度較上海及浙江高,但工薪收入絕對額仍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前三季度,無錫市城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為9294元,同比增長13.7%,佔居民家庭總收入的比重為62.2%,分別低於上海、浙江和江蘇平均比重0.8、3.6和0.7個百分點。同樣道理,工薪收入作為居民收入主渠道來源佔居民家庭總收入比重的多少,是形成居民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要提高我市居民收入,縮小與長三角排名前列城市的收入差距,在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情況下,應采取有力措施,著力提高勞動者的工薪收入。
2、經營淨收入差異明顯。調查資料顯示,前三季度,長三角16城市平均經營性淨收入為1131元,同比增長23.2%,佔居民家庭總收入比重為7.9%,經營性淨收入佔居民家庭總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6個百分點。浙江7市的人均經營性淨收入為1570元,同比增長21.6%,在居民家庭總收入所佔比重為5.9%;江蘇8市人均經營性淨收入為797元,同比增長26.1%,在居民家庭總收入中所佔比重為6.3%;上海居民人均經營性淨收入為724元,同比增長23.7%,在居民家庭總收入中所佔比重為4.2%,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佔比重為4.6%。浙江人均經營性淨收入比江蘇高出773元,江蘇8市中僅常州超過人均千元,浙江除杭州和紹興2市未能超過千元,其餘5市均超過千元。我市人均經營性淨收入前三季度為625元,同比增長16.5%,佔居民家庭總收入的比重為4.2%,收入絕對額、同比增長和所佔家庭總收入比重均比平均值低,這同樣是我市與長三角其它城市形成收入差距的又一原因。
3、財產性收入地區差距同樣存在。財產性收入是城市居民出讓財產使用權而獲得的利息、租金、紅利收入及財產增值收益等。前三季度,長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為376元,同比增長12.2%,佔居民家庭總收入比重為2.6%。浙江7市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達到580元,同比增長22.6%,在居民家庭總收入中所佔比重為3.7%;江蘇8市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為217元,同比下降5.2%,佔居民家庭總收入比重為1.7%;上海市人均財產性收入為213元,同比下降2.2%。我市人均財產性收入為230元,同比增長78.8%,佔家庭總收入比重為1.5%。財產性收入由於投資渠道的多樣性,收益的不穩定性及各城市經濟建設發展重點的不均衡,地區間差距的形成不可避免。
4、轉移性收入穩定增長。養老金和離退休金、贍養和贈送等轉移性收入,是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可支配收入中所佔的比重僅次於工薪收入。前三季度,長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轉移性收入為3512元,同比增長12.7%,在居民家庭總收入中所佔比重達24.6%。從地區比較,無錫居民轉移性收入水平最高,人均達4795元,在居民家庭總收入中所佔比重達32.1%,分別比江蘇8市、浙江7市人均水平高出1096元、1598元,比上海高出571元;江蘇8市轉移性收入佔家庭總收入的比重為29.1%,浙江為20.5%,上海市為24.5%。(來源:江蘇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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