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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報對基金鴻陽可能出現的套利機會作了報道,今日,基金鴻陽發布今年首次分紅方案預告。
收益分配方案預告稱,從2006年1月1日至8月31日,基金鴻陽實現可供分配收益為471,146,921.55元(未經審計),每份可供分配收益為0.2356元,擬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1.00元,共派發現金紅利200,000,000元。具體收益分配時間則等待另行公告。
基金鴻陽為寶盈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一只大盤封閉式基金,基金總份額為20億,存續期15年,到期日為2016年12月9日。截至11月10日,基金鴻陽的份額淨值為1.4816元,今年以來的淨值增長率達58.61%。
基金鴻陽招募說明書的第十四條《基金收益和分配》中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淨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現金方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公布中期報告後三個月或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四個月內完成。也就是說,收益分配可在月內完成。
不過,對於基金可供分配收益的結算日期和分紅數量,分析人士表示較為不解:『首先為何選擇至8月31日的基金收益情況,而不是10月31日的基金收益,或是更近。其次,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1.00元這一分紅數量還不到可供分配收益數額的50%,與契約規定的不得低於基金淨收益90%的規定相去甚遠。』
對於這些疑問,寶盈公司方面表示,與開放式基金不同,封閉式基金的分紅沒有嚴格的可供分配收益截至日的規定,而此次截止到8月31日,也是公司方面遵循會計師事務所的建議。另外,由於此次並不是年度分紅,只是中期分紅,所以並不需要達到『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淨收益的90%』這一標准。
分析人士告訴記者,在基金的每日運作報表中,對基金每天的資產淨值、單位淨值、累計淨值和單位可分配收益情況都能當日統計,雖然這些數據需與托管行核對,但是在技術條件上可以保證基金的收益分配可以『及時完成』。封閉式基金分紅,是對投資人的最大回報,然而,如果封閉式基金能一掃目前普遍存在的『分紅隨意』的情況,則更能保護投資人利益,提昇公司形象,契合管理層要求封閉式基金向『分紅型基金』轉變的目標。
昨日,基金鴻陽二級市場以0.978元報收,上漲2.84%,列所有封閉式基金漲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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