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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雖不再像過去那樣被人們視為奢侈品,但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買車還是一筆較大的開銷,特別是對於一些中高檔汽車來說,使用汽車貸款更是成為不少人的第一選擇。但是與房貸相比,汽車貸款的『花頭』更多。
對於初次辦理車貸的消費者來說,首先想到的就是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其實,車貸中的還款方式遠遠不止這些,這主要與車貸發放主體的差別有著很大的關系。除了銀行之外,目前辦理車貸的主體還有汽車金融公司等,由於要推銷本公司的汽車,往往會設計出一些非常奇特的還款方式。像某汽車金融公司推出的『智慧型』還款方式。以一款價格為6.88萬元的新車首付2.58萬元、貸款3年為例,如果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平均月還款額為1300元左右;『智慧型』還款每月還款額只要985元,最後1個月還款金額最多,為14745元。『智慧型』車貸的最大特點就是有20%的尾款,也就是說,除了首付30%之外,車主只需貸車價的50%,剩餘的20%作為尾款,等到了貸款的最後期限,車主可以一次性付清尾款,也可以選擇對尾款進行為期1年的再貸款。由於貸款本金減少,車主的每月還貸金額也會降低,車主的資金壓力也能大大減輕。
除了銀行以及汽車金融公司之外,汽車銷售商目前也越來越多地涉足汽車貸款這一領域,但其中往往有著許多『陷阱』,目前普遍采用的是『零首付』舊車置換新車貸款購車方案。不少銷售商在辦理這項業務的時候,要給新車買全保(包括三者險、車損險、盜搶險等),按照最長5年的貸款年限,購車者得一次性給新車買5年的全保,而且還得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有時還不能享受到相關的車價優惠。
除了『陷阱』之外,一些汽車銷售商還通過汽車貸款進行詐騙,從目前已經發生的案件看,主要有四種形式:一是在購車人逾期不歸還貸款時,按規定銷售商應當代墊,而在代墊後,銷售商便以此為借口向借款人直接收取款項,有時遠遠超過貸款的數目;二是以繳納養路費等為由,將借款購車人歸還的銀行借款予以截留並挪用、侵佔;三是虛構其受銀行委托的事實,以銀行的名義直接向借款人收款;四是欺騙借款人,以分期付款購車合同為依據,誤導借款人直接向銷售商還款,然後予以侵佔。
因此,購車人在還款過程中應保留好還款憑據如銀行存款回執單並及時向銀行確認每期還款情況,不要私自與銷售商簽訂所謂的『代繳協議』,不要輕信他們的種種承諾,更不必懼怕他們的種種要挾,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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