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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昨天下發通知表示,未經批准,境內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境外人民幣對外幣衍生交易,銀行應在規定業務范圍內對客戶提供規避人民幣匯率風險的產品服務。
外管局有關負責人稱,我國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市場正處於發展初期,現階段外匯交易應以風險防范為主,不鼓勵利用衍生工具從事投機性交易。目前人民幣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資本尚不能自由流出入,境內參與境外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無法實現套補,風險無法有效規避。
但通知也規定,居民個人可以在銀行辦理符合規定的人民幣購匯境外理財或投資項下外匯收支的避險保值,這將使得居民個人擁有規避風險的正規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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