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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將於11月10日至11月30日發行2006年憑證式(五期)國債。本期國債發行總額150億元,其中3年期105億元,票面年利率3.39%;5年期45億元,票面年利率3.81%。
本期國債為記名國債,按面值發行,可以掛失,可以質押貸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轉讓,個人購買憑證式國債實行實名制。
本期國債面向社會公開發行,投資者可到工行等40家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的營業網點購買。財政部規定,提前兌取時,按兌取本金的1%。收取手續費,並按實際持有時間及相應的分檔利率計付利息。財政部還規定,發行期內如遇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票面利率,在利率調整日按3年期、5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的相同百分點作同向調整,提前兌取分檔利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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