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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國務院將對原油、煤炭等4項能源類產品加征5%出口關稅,同時把煤炭、成品油、氧化鋁等26項資源類產品進口稅率由3%-6%降低至0-3%。財政部表示,此次調整關稅為進一步鼓勵資源性和有利於技術創新商品的進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資源性商品出口。
除了能源類產品之外,本次在進口方面調節的產品還包括:計算機直接制版機器、紡織機械零部件等7項有利於技術創新和生產制造節能產品所需的關鍵設備或零部件稅率將由目前的1%-7%降低為0-3%;尿素等3種化肥的關稅配額稅率降低為1%;藍濕牛皮、藍濕馬皮等6項藍濕皮革類產品稅率由6%-14%降低為5%-12%。
同時,包括4項能源類產品在內還將以暫定稅率形式對110項商品加征出口關稅。其中,磷灰石、稀土金屬礦、金屬礦砂等44項礦產品的出口暫定稅率為10%。銅、鎳、電解鋁等11項有色金屬產品為15%,鐵合金、生鐵、鋼坯等30項鋼鐵產品為10%,稀土化合物、木地板、一次性筷子等21項產品為10%。
業內人士認為,這次政策的調整,究竟能給企業出口帶來多少的抑制,還不能確定。但是提高關稅,是有利於部分資源性出口產業的結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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