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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6年1號土地出讓公告中涉及的20個地塊近日開始領取掛牌文件。根據此次出讓土地所在各區縣公布土地掛牌文件具體要求,1號公告中所涉及的幾乎全部住宅用地嚴格執行『國六條』細則文件要求,每個住宅項目9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佔項目總建築面積的70%以上,位於閔行等地若乾項目的小戶型佔比甚至達80%以上。
根據九部委5月底發布的十五條房地產調控意見(即37號文件),『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由此,關於這一比例要求是符合單個項目還是城市總量的爭論持續至今,各地細則不一。在『國六條』細則出臺後,各地對於細則條款的反應也不相同。深圳已經出臺了與『國六條』細則相配套的地方細則文件,但是上海、北京等城市的地方細則仍然沒有出臺,此前有傳言表示,上海將執行總開發量小戶型佔70%,而並非每個住宅項目都需要小戶型佔70%。
富陽控股分析師表示,此次上海在新推土地的掛牌文件中按照單個項目規定小戶型所佔比例,這是在上海地方細則出臺前政府首次明確開發項目貫徹『國六條』細則的具體規定。這表明了上海市堅決貫徹『國六條』的決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並不代表上海市以後出臺的細則將按照單個項目規定小戶型比例。』分析師認為,此次出讓土地多數位於外環外區域,而非處於市場焦點的市中心區域。『如果未來上海細則按照城市住宅開發建設總量規定小戶型比例,那麼此次關於新推土地的小戶型比例的相關規定將為以後市中心區域的住宅結構調整留有餘地。因此,此次上海關於新推土地中住宅項目小戶型比例的規定一方面堅決貫徹了中央的有關要求,另一方面也為上海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地方細則留出了空間。』
然而,業內人士也對開發70%以上90平方米以內小戶型項目的市場前景有所擔懮。尤其在外環以外地區開發這一類產品是否能被市場所接受,目前還無法肯定。而開發商是否會因此降低拿地興趣,也難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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