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於7月2日頒布了《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指引》,並將於8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志著『融資融券』的交易方式正式登陸中國證券市場。業內專家認為,這是繼股權分置改革全面實施後,又一對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具有根本性影響的制度安排。
《辦法》將對中國資本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新的盈利模式下投資者該如何應對?本報《經濟周刊》近日邀請南開大學金融學系副教授、經濟學博士、研究生導師李學峰和渤海證券研究所副所長、博士謝富華兩位專家就此熱點共同探討。
完善市場機制 實現價格發現
《經濟周刊》:《辦法》還有一周時間就要正式實施了,有人認為這是對中國資本市場的又一利好,但也有人抱懷疑和觀望態度,二位專家如何看待新辦法對市場的影響?
謝富華:『證券融資融券交易』,又稱『證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四種。市場通常說的『融資融券』,是指券商為投資者提供融資和融券交易。簡而言之,融資是借錢買證券;而融券是借證券來賣,然後以證券歸還,即賣空。《辦法》正式發布及施行,將有利於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和交易制度,為市場的參與者帶來盈利模式的根本改變,市場的投資理念也將隨之發生改變,在改變盈利模式的同時風險也在加大,而做空機制的引入無疑對中國的資本市場帶來長期的影響。
李學峰:我認為《辦法》出臺對我國證券市場具有有利的影響。其中最主要的是完善了市場機制。首先,至今為止中國股市的一大制度缺陷即是沒有做空機制。正是由於這一缺陷,導致投資者盈利的唯一方式就是『做多』:牛市中追加資金,忘我跟風,熊市中節節出逃,一砸到底,使得中國股市總是處於高系統性風險的『單邊』行情之中———或常年亢奮,或連年低迷。由賣空機制產生的『價格發現』功能,促使股價接近實際價值,從而完善了市場的價格發現機制。
謝富華:另外,融資融券將為市場引入大量的合規增量資金,帶動和放大現有存量資金和證券的運用效率,同時成為市場新股發行對市場資金需要的『減壓器』,為市場的增發或IPO發行創造寬松的資金環境。
李學峰:融資融券制度還會有利於市場流動性的提高。在融資融券交易下,融資行為的存在提高了買方的購買能力,擴大了需求;融券行為滿足了空方的賣出意願並使之成為可能。這都必然會提高市場交易量,從而提昇市場流動性。
利好也要防范風險
《經濟周刊》:《辦法》的出臺是否會給券商帶來新的機會,對於投資者而言,是否會帶來新一輪的投資熱潮?
謝富華:從融資融券業務的操作角度出發分析,初始階段對市場的影響是心理作用大於實際效果;融資快於融券;同時對符合融資融券操作的相關品種帶來了更多的市場機會。在『先試點、後推廣』的原則下,只有少數創新類券商纔能分享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帶來的喜悅。就目前來講只有中信、海通、東方、招商、華泰5家創新類證券公司可以先分享融資融券這塊『蛋糕』。
李學峰:融資融券交易一方面有利於創新類券商的業務發展,為其帶來信用交易的穩定利息收入以及交易量上昇後的傭金收入。另一方面,融資融券交易有利於規范非法融資現象,從源頭上根除機構投資者的風險誘導因素。此外,由於融資融券推出初期將十分注重試點券商的資本金和風險控制的要求,這將迫使券商不斷壯大資本金,改進風險控制體制,最終加速推進我國證券業退出機制完善。
《經濟周刊》:融資融券是一種介乎於股票和期貨之間的金融衍生產品。既是衍生產品,它就必然在放大收益的同時也放大風險。對於券商和投資者在面對新的盈利模式的同時是否該有足夠的風險意識呢?
謝富華:在融資融券加大市場流動性的同時,也將大大增強市場的投機氣氛,類似期貨的操作手法將更多浮現市場,作為一般投資者要格外注意風險。同時,融資融券還會對市場起到助漲、助跌的效應,散戶投資者面臨的風險更大了。
同時,正因為引入做空機制,將會改變過去機構特別是基金對重倉股集中持有以拉昇淨值,這種抱團取暖的方式將會減少,而股票估值偏高的基金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下調風險。
李學峰:融資融券制度可能產生的風險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其一,投資者在將股票作為擔保品進行融資時,既需要承擔原有的股票變化帶來的風險,又得承擔新投資股票帶來的風險,還得支付相應的利息。其二,融資融券交易的復雜程度較高,如果投資者判斷正確,可獲得較大的利潤,如判斷失誤或操作不當,則投資者的虧損可能比在現金交易方式下更為嚴重。而且對融資者而言,如果股價深跌,投資者所投入的資金便可能會全部化為烏有。其三,客戶保證金制度可能造成投資行為短期化,市場博弈也更加激烈,對投資者的流動性管理要求也更高。其四,強行平倉制度將加大客戶的投資風險。當投資者不能維持保證金的適當水平時,經紀公司有權實行強行平倉,甚至強行關閉投資者的信用賬戶,這樣投資者就喪失了在市場回暖時重新盈利挽回損失的機會。
《經濟周刊》:那麼面對這些風險,投資者該如何應對呢?
李學峰:對投資者而言,規避融資融券可能產生的風險,一方面應盡量選擇基本面和流動性好的藍籌股作為融資融券標的。如果保證金選擇股票作質押物,則應選擇股性穩定或抗跌性能好的股票,當然也可選擇國債或現金作質押物。另一方面,可利用融資融券具有的風險對衝和防范功能,以穩定投資收益。例如可考慮將融券賣空與該標的資產多頭組合,以控制股票下跌的風險。
謝富華:證券公司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中,應嚴格按照《試點管理辦法》規定及交易所的細則展業,以及嚴格遵守『平倉』規定,不要存有僥幸心理,過分追求融資融券業務規模,否則因市場的劇烈波動,將會給證券公司帶來糾紛和損失;作為進行融資融券的投資者,應選擇流通規模較大、流動性較好、股價波動較小、股權分散度較高、上市公司風險較低的證券進行投資,並適當控制保證金交易規模,並進行必要的組合配置。
就《辦法》規定而言,短期內融資融券將只適合於大機構投資者,一般投資者和散戶還無法涉及。
李學峰:對監管者而言,在試點期間,一方面應嚴格限定並堅持可以進行融資融券的品種,如ETF、大盤藍籌股等,降低股票被操縱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進入試點的公司,不僅是有實力的,更應是行為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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