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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我國的物業稅可能會在一些小城市試點開征,通過開征物業稅,可以讓多佔住房資源的人多付費,來遏制炒房行為人。這是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桓昨天,在廣州市地稅局舉辦的『新時期納稅服務理論與實踐研討會』上發表的看法。
劉桓說,物業稅在全國6個城市和地區有模擬征收試點,地點的選擇是綜合了多方面的信息,既有東南沿海的發達地區,也有中部地區,還有相對欠發達的西部地區。目前,全國已經開始對物業稅征收進行試點,但試點仍處於『空轉』階段,即通過模擬征收來摸索征管體制。如果調研和准備工作比較充分,明年有望在一兩個城市進行『實轉』,試點成熟後,將向全國推廣。
物業稅開征是一個關系到千家萬戶的重大工程,不能草率開征,否則很容易造成很多中低收入家庭負擔過重的後果。
據介紹,由於開征物業稅,最直接的結果便是降低開發成本,導致房價下降。據估算,在目前的房價構成中,稅費及開發房產商利潤佔到60%,建築成本只佔40%。在購房者買一套房子的錢中,有30%至40%是繳了各種稅費。如果改用許多國家采用的逐年繳納的辦法,以財產稅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稅費,則現在的開發成本和房價均可大幅下降。
劉桓認為,物業稅開征後,由於把原來交易環節征收的稅費稀釋到了擁有環節,所以房價會有所下降,但下降多少還需要靠供求關系來決定。他還認為,像目前這種這種情況,全國的房源都是供不應求的情況,只是靠增加這種手段來打擊房價,效果有限。
不過,征收物業稅,盡管會使房屋初始價格比較低,但是購買後,每年都要承擔一定的物業稅,物業稅成了未來的預期支出。房屋的使用成本增加了,於是有人擔心『買得起住不起』的情況將大幅增加。
對此,劉桓表示,物業稅的征收都有一定的底線,主要是對投資、出租等『炒房』的人進行征收,而對自住房屋則采取免征或少征的做法。因為住房是准公共產品,如果一個人擁有基本住房以外的房產,也就意味著他佔用了別人的資源,所以他應該為此付費。
對於老百姓關心的新房和舊房如何征收物業稅的問題,劉桓表示,物業稅只針對新房而言,老房在交易時已經一次性繳納了各種稅費,將不再重復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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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桓認爲,物業稅開徵後,由於把原來交易環節徵收的稅費稀釋到了擁有環節,所以房價會有所下降。請問:原來買的房子,一次性已經繳的費用怎麼處理?
"如果一個人擁有基本住房以外的房產,也就意味着他佔用了別人的資源,所以他應該爲此付費."這是什麼謬論?大腦簡單,四肢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