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開始,享受營業稅及契稅優惠的普通住房標準有所調整。其中,房屋成交價則改變了按區劃分的方式,而根據大連市人民政府公佈2006年上半年大連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進行了調整。
去年6月份,在大連市地稅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和房屋局聯合發出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了大連市普通住房的標準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中山區、西崗區及沙河口區實際成交價格低於6000元/平方米,甘井子實際成交價低於3600元/平方米。而此次調整前兩條未變,但第三條關於房屋成交價則改變了去年按區劃分的方式,而根據大連市人民政府公佈2006年上半年大連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進行了調整。
記者從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瞭解到,從6月1日開始,大連一級、二級地成交價低於8000元/平方米;三級、四級地成交價低於5800元/平方米;五級、六級地成交價低於5200元/平方米;七級地以上成交價3800元/平方米,同時滿足建築面積和容積率兩個條件,才能算作普通住宅。“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就不屬於普通住宅,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也就不能享受營業稅、契稅優惠政策。非普通住宅交易時,要收4%的契稅,而非1.5%。而且購房滿5年的非普通住宅,交易時差額徵收營業稅。”有關人士解釋。
“在6月1日前,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的,按原普通住房標準享受優惠,如在6月1日後籤的合同則按新普通住房標準執行。對於二手房交易的客戶,則根據受理手續的時間,即在6月1日之前到房地產交易市場辦理的仍按原標準執行,6月1日後辦理的按新標準執行。”這位人士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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