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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永基的另一顆星
讓我們再看看段在他的『另一顆星』——*ST四通中的更惡劣的表現:段永基執掌的四通集團1998年5月成為華立高科(後更名為四通高科,深市證券代碼000409)第一大股東。其中段永基1998年5月至2000年3月任該公司的董事長,2001年7月至2002年5月任董事。
當時該公司股票借重組題材爆炒,但四通集團對公司沒有任何實質性重組動作,反而在該股權經過幾次質押融資之後,於2001年11月退出四通高科。此後,該公司連續3年虧損,帶*ST被暫停上市。
下面是*ST四通的一則公告:2004年6月17日,中國證監會深圳稽查局給公司下達了立案調查通知書,通知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據本立案調查需提供資料清單顯示:
一、公司2000年7月向深圳商業銀行上步支行貸款人民幣500萬元;
二、公司2000年9月、10月、11月簽發了由深圳市商業銀行桂園支行承兌的人民幣9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
三、公司2002年7月簽發了由深圳發展銀行科技支行承兌的人民幣2億元銀行承兌匯票;
四、公司2002年8月簽發了由深圳發展銀行科技支行貸款人民幣4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
以上事項公司檔案及財務資料中均無記錄。經向深圳市商業銀行查詢,因公司在深圳市商業銀行賬戶已注銷,公司未能獲取歷史開戶情況及相關貸款資料。經核實,現公司在深圳商業銀行已無任何負債。
根據深圳發展銀行科技支行提供的公司歷史對賬單顯示:2000年10月26日,公司在深圳發展銀行科技支行開戶,截至2003年12月21日,公司拖欠深圳發展銀行科技支行貸款本息人民幣183620556.46元。經與深圳發展銀行核實,該欠款均由四通集團公司承擔連帶還款保證責任。2004年4月20日,由四通集團關聯公司償還公司欠深圳發展銀行科技支行本息合計人民幣187077760.00元。至此,公司在深圳發展銀行無任何負債。
以上事項公司董事會檔案及公司財務資料中均無記錄,無法確認是否履行必要的審批和決策程序,也未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這則公告發人深省,*ST四通對以其名義在深商行和深發行發生的如此大額資金往來,竟然毫不知情,各項必需的記錄竟一概缺失,怪不得證監會要立案偵察。更蹊蹺的是,後來四通集團不動聲色地把屬於*ST四通的近2億欠款還上。人們有理由懷疑,這可能是幾筆見不得人的交易。不然,四通集團為什麼要冒名*ST四通借款,在事情敗露後,又主動還上*ST四通名下的欠款呢?
另外,我們應該提醒讀者的是,這4筆業務發生時,段永基均不在公司任職;尤其是後面2筆業務發生時,四通集團已經完全退出了*ST四通,段永基有沒有介入這2筆業務?他是如何介入的?
這些問題恐怕只有身為四通董事長的段永基能說得明白,不知道他在接受中國證監會深圳稽查局調查時是怎樣作出解釋的。
段永基瘋狂斂財做什麼
無論是中關村股份一筆筆的巨額擔保還是利用*ST四通的名義進行多項大額貸款,時間均集中在2000年7月到2002年8月的兩年間,而且是悄悄進行的。
那麼,段永基利用兩家上市公司斂來的那麼多錢做什麼呢?
或者我們可以從段永基的一次公開演講(2003年2月14日至17日中國企業家論壇第三屆年會)中看出一些端倪。『到了1997年的時候四通是被動轉型,因為四通遇到財務危機。中關村企業被騙的機會是最多的,你們雖然叫我老江湖,但是我被騙的錢數和次數可能比你們在座各位都多。』『好多同事說段總情緒不正常,老說跳樓,但是我想正是做了MBO,四通人把這個做成了一個事業。我們這幾年真是艱難困苦。我們去年(指2002年)基本上擺脫了嚴重的財務危機。』
跳樓都想過了,還害怕什麼交易所譴責甚至坐牢嗎?被騙的次數多了,也許就從中學會了騙人?利用兩家上市公司騙來那麼多錢,自然四通集團2002年也就擺脫了嚴重的財務危機。四通集團搞MBO花了多少錢?這筆資金的直接或間接來源在哪裡?如果是用中關村股份的部分錢還了四通集團的債或者是做了MBO,那麼也就怪不得中關村股份的財務問題那麼難解決了。
另外,中國證監會1999年12月6日對四通高科及原華立高科進行公開處罰,提及該公司1998年中報虛假披露資產、損益、募集資金用途和隱瞞公司資產抵押情況等問題,當時身為該公司董事長的段永基按理說應該是個知情人,恐怕也難辭其咎。
2004年3月1日,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還曾給中關村股份下達了立案調查通知書,對公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但時至今日,仍無結果。人們尚不知道,中關村股份究竟有多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身為主要責任人的段永基是否應當受到懲罰?
段永基要殺回馬槍
現在,熟諳國內資本市場規則的段永基真的要來收購中關村了!根據協議,北京住總將其持有的全部中關村國有法人股權2.7億股全部轉讓出去。實際控制人為段永基,專為本次收購而設立的海源控股受讓其中的25.01%,另一公司海德實業則受讓15%。
這筆交易受到有識之士的質疑。雖然,中關村股份已經成了北京住總乃至北京市國資委的一大塊不良資產和麻煩制造者,急於拋掉這塊『燙手山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其轉讓價格遠低於淨資產價格,明顯違反了國資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中由住總集團預留承擔轉讓標的股份的股權分置改革成本的說明更是匪夷所思,沒有法律依據。
另外,把段永基的維爾京群島公司作為受讓對象十分不妥:段永基曾給中關村股份制造不斷的財務危機,並且中關村股份至今也未能從中解脫出來。對他的責任還沒有予以追究,怎麼能夠選擇他在維爾京群島的公司作為受讓方呢?即使段永基沒有刻意制造中關村股份的財務危機,但從他過去的經歷看,他也不是個解決財務危機的高手。
把中關村股份交給這樣的人,顯然不是對全體流通股東尤其是中小投資者負責的態度。
還有一點,上述兩家收購公司海源控股和海德實業之間的關系可疑,盡管其公開聲稱兩者『在股東構成和高管任職上未發現存在關聯關系』。但據內幕人士稱,注冊在重慶的海德與重慶國投有關,而重慶國投曾經被中關村通訊控股,中關村股份曾為後者提供30多億擔保。也就是說,兩家公司一個在段永基的控制之下,一個曾經大大受益於段永基的30多億元巨資擔保。如果兩家公司確有關聯,則有可能是通過這兩家公司受讓股權,刻意隱瞞其行動一致人的身份,繞開要約收購。
人們呼吁,無論從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還是為中關村股份員工的未來著想,還有為首都國企和整個中國硅谷的形象著想,相關部門在批准此項交易時都應三思而後行,高度慎重。
人們建議立即著手調查段永基在中關村股份任職期間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個人和管理團隊責任;調查相關公司巨額資金可疑往來的背後,是否涉及其他違反證券監管和經濟犯罪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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