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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證券交易傭金存在著『最低消費』。如滬市A股交易傭金收取小於或等於成交金額的0.3%,起點為5元。也就是說,不滿一定的成交金額的交易可能要繳納5元的傭金收取底線。筆者認為,該起點費用應取消。
眾所周知,很多時候投資者買賣股票產生的零股(即不滿100股的整數倍)是在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無奈成交的。比如原本是賣出1000股的整數拋單,由於所填價位上只成交了部分股數,如不滿100股的零散成交或超過100股的零散成交,在接下來的交易中始終有未成交的剩餘股數,而投資者在賣出時所交的傭金卻是滿5元的起點金額。
反之,投資者在買入股票時,由於買入的股數沒有足夠的賣盤,在報出的成交委托指令中只成交幾股或幾十股的情況,而且全天交易價格始終未再到達該筆買盤的報價上,這樣投資者又需付出5元傭金起點費。
另外,由於送轉股及配股形成的零散股份在賣出時也經常會碰到類似情況,比如不少上市公司在送轉股及配股時經常會出現精確到小數點後幾位數的情況,這樣難免使持有股票的投資者手上多出零散的股票。而很多投資者在除權後會把母股在送轉配股未上市之前先賣出,這樣以後等送轉配股上市時,手中的零散股票賣出成本較高。
傭金的每筆最低起點金額收取,抬高了投資者的總平均成交成本,特別是在市場總成交金額極小的市況中,部分成交的情況經常出現,建議有條件的券商能否倡議取消傭金『最低消費』,降低小額成交的買賣成本,提高零股的流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