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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食品標志 |
近年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消費觀念的改變,綠色食品以其無污染、純天然的特色吸引著人們越來越多的目光,綠色食品發展勢頭正勁。但由於受經濟利益的驅使,一批渾水摸魚者打著『綠色食品』的招牌,利用消費者對『綠色食品』的模糊理解,大肆制售自造的『綠色食品』從中牟利。這不但攪亂了真正的綠色食品市場,也讓消費者對真正的綠色食品疑慮重重,嚴重影響了綠色食品的推廣及銷售,阻礙了綠色食品市場的發展。
據了解,時下在城鎮中的一些商場、超市、食品專賣店及副食批發市場內,許多袋裝食品和飲料食品的外包裝上,有30%左右都印有『綠色食品』的標志;一些用塑料薄膜包裝起來的時鮮水果、蔬菜也貼上『無公害綠色食品』標簽。業內人士表示,這些袋裝食品和飲料類食品大都是借『綠色』之名欺騙消費者的冒牌貨;一些名曰『綠色食品』的水果、蔬菜,實際上是經過防腐劑處理的,根本不是什麼綠色食品。國家權威部門的統計表明,目前市場上幾千種糧油、果品、肉制品、食品、酒類等產品中,真正獲得綠色產品認證標志的只佔2%—3%。
綠色產品的稱號是不能自封的,要想取得綠色產品的資格必須經過嚴格的認證。而一些自貼綠色標簽的企業和個人,其行為不僅造成了假綠色食品在市場上的泛濫,攪亂了真正的綠色食品市場的正常秩序,更惡劣的是,欺騙了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目前,由於多種因素的制約及條件的限制,我國的綠色食品業還未形成應有的規模,產品結構不盡合理,加之我國綠色食品原料產地和生產企業主要分布在生態資源尚未遭到破壞的農村和邊遠地區,產地和消費者距離太遠、供貨困難,由此,綠色食品的產供銷鏈條尚未得到有效形成。而這恰恰給一些不法食品生產企業帶來了可乘之機。而廣大消費者由於對綠色食品真假不分,認為有『綠色食品』標簽就是無公害、無污染食品,也為假冒綠色食品泛濫提供了『舞臺』。廣州市統計局最近就『綠色食品』問題對市民抽樣調查時發現,雖然大部分市民聽說過『綠色食品』這個詞,但知道『綠色』認證標志的只有21.9%,一半以上綠色食品的購買者不明白綠色食品和普通食品的主要區別,甚至有相當一部分人以為綠顏色的食品或天然的食品就是綠色食品,還有人認為保健食品就是綠色食品。
假冒綠色食品的泛濫,綠色食品市場的混亂,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有關部門應拿出強有力的措施進行治理,工商管理部門和食品質監部門應嚴格依據《商標法》和《產品質量法》,對偽造或者冒用綠色食品認證標志及亂貼『綠色食品』標簽的違法行為給予嚴厲的行政處罰,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有關部門也應做好『綠色食品』知識的普及和推廣工作,提高廣大消費者識別真假綠色產品的能力。而作為一名消費者,在購買綠色產品時,也要不怕麻煩,仔細查看是否有國家認證的『綠色食品』證書,而一旦識破亂貼『綠色標簽』的產品和企業就應馬上舉報,以免有更多的人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