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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基金公司運作的基金規模如果達到50億元,1.5%的基金管理費能夠保證其不會虧損經營,以現在一些公司基金規模達到百億元看,基金管理費下調已具備條件和空間。』中國銀河證券基金與研究評價中心杜書明10月21日告訴記者。
1.5%的管理費是目前各基金公司所執行的一條不成文的上限。客觀的現實是,下調基金管理費的呼聲一直不斷。有人認為,與國外基金1%至1.2%的費率相比,國內多數基金的1.5%的管理費高出25%至50%,而且由於基金管理費按基金資產淨值計提,因此還出現了虧損但淨值高的基金,其提取的管理費超過盈利但淨值低的基金的怪現象。
『在基金公司維持成本的基礎上,基金業績的好壞在基金管理費中也應有所體現。』資深基金研究人士胡立峰說。他表示,就管理成本而言,管理多只基金的成本決不是管理一只基金成本的簡單倍加關系,因為系統等設施都是通用的。他建議,可以采取比如固定費率,比如1%,再加上一定的浮動報酬,共同組成管理費,浮動報酬可根據不同類型的基金業績表現由相關的行業組織來確定比例。
胡立峰預計,隨著新基金公司的湧現,打破統一費率的『堅冰』已是大勢所趨,因為『價格戰是最直接和有效的競爭方式』。胡立峰說。
杜書明則表示,與老基金公司已經佔據市場優勢並形成相當的基金規模相比,下調管理費會給新基金公司造成很大壓力和衝擊,因為如果基金規模上不去而管理費下調,基金公司將會面臨不可避免的『生存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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