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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首家合資基金公司歸於國泰君安控股的國安基金公司名下,國泰君安證券所有的國泰基金公司、融通基金公司股權變動走向一夜之間成為目前市場焦點。
按照證監會多次重申的『1+1』原則:一家機構參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過兩家,其中,控股(包括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過一家。10月16日後,國泰君安在基金業的投資包括絕對控股1家(國安基金公司)、相對控股1家(國泰基金公司)、參股1家(融通基金公司),調整勢在必行。
時間緊迫
10月18日,融通基金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負責人向記者證實,為了符合證監會有關規定,國泰君安已確定出讓其在融通基金公司的股權,並已向融通方面『通過氣』,但融通基金基金公司並未收到國泰君安的任何書面通知。對股權轉讓的進展,融通並不了解。該人士同時表示,一旦接獲正式的股權變動消息,融通將會履行其信息披露義務。
而此前,國安基金公司的籌備組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透露國泰君安曾以書面形式承諾出讓融通基金公司股權並減持國泰基金公司股權。伴隨著國安的獲准籌建,兩家基金公司的股權轉讓已進入倒計時。
根據一位基金籌備組人員的說法,有關部門要求發起人在合資基金公司正式成立前達到『1+1』的政策要求。而國安基金的有關人士亦表態力爭公司年內完成籌建工作。這樣有關的股權轉讓勢必在年內完成。
而國泰君安的股權調整思路近日也已明朗。在轉讓融通基金公司股權,減少一家基金公司投資後,借助國泰基金公司的中外合資進程,將第一大股東地位轉讓給外資,使國泰君安在國泰基金公司內降為參股地位。
明顯的是,相較手續繁雜的國泰基金公司股權轉讓事宜,融通的股權轉讓要簡單得多。業內也普遍看好融通會成為『1+1』政策下首家股權變更的基金公司。
政策需要
其實國泰君安並不情願轉讓股權,國泰君安人士曾經表示出讓股權主要是為了滿足有關的政策。融通方面也表示體諒國泰君安的決定,畢竟轉讓一個有一定基金份額基礎的公司股權等於每年減少上千萬的利潤。
此類的政策性轉讓也早已非國泰君安獨家。『早在1998年,國信為了發起鵬華基金,就出讓了其在博時的股份。』一位資深人士表示。以退為進、有進有退本就是基金業發展的規律。
而伴隨著合資基金公司的逐步設立,此類轉讓更可能風起雲湧。僅在已公布的合資計劃中,就牽涉到6家基金公司的股權轉讓。一批在基金業內涉足不深的券商機構已准備通過『接盤』股權,重新獲得早期基金公司的市場份額和收益。無疑的是,合資基金已成為基金業牌局重洗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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