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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聯通CDMA手機用戶楊黔福與福建省電信申訴受理中心、中國聯通福建分公司、福建移動通信公司一同簽署了一份有關CDMA手機與移動GSM手機互聯互通問題的調解協議書。福建移動通信公司、中國聯通福建分公司向用戶承諾,將加強合作,共同保障網間通暢,並嚴格遵守互聯互通有關法規和規定,提供的服務質量不低於本網的通信質量。楊黔福也當場表態,撤銷對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的行政訴訟。
由此,全國首例由互聯互通故障而引爆的『民告官』行政訴案,劃上了一個句號。
申訴石沈大海用戶一怒告官
這場由一起行政訴訟案引起的申訴調解會本該在兩個月前就召開。它緣起於聯通CDMA網與移動GSM網間的通信故障。
楊黔福是福州鐵路分局漳平機務段一名普通工人,今年3月18日在中國聯通漳平分公司選購了『浪潮』CDMA手機一部。隨後他在龍岩市區域內撥打移動公司的GSM移動電話時發現,每次通話過程中均會出現斷斷續續和斷話等限呼現象;而撥打中國電信、中國鐵通等固定電話或用移動公司GSM手機撥打其CDMA手機則不會出現上述限呼現象。據楊說,其他CDMA用戶也與他有同感。
楊黔福為此向龍岩市聯通公司和移動公司反映了上述情況。但據楊稱,兩家公司均推卸責任。楊便於6月14日和6月24日分別用掛號和傳真形式向信息產業部和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申訴,對這種限呼現象提出質疑,請求申訴受理機構核實情況,對龍岩當地設備進行檢測和鑒定,查明侵權事實並確認侵權電信運營商。
但一個多月過後,信息產業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均未對楊的申訴狀依法作出答復。
《電信用戶申訴處理暫行辦法》第17條規定,申訴受理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訴後的30個工作日內向申訴人作出答復,將申訴處理情況告訴申訴人。但信息產業部和福建省通管局兩級通信主管部門未能做到。
這種冷漠的態度惹怒了用戶。
8月14日,楊黔福以行政作為不當為由將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告上法庭,強烈要求主管部門核實通信不暢事實,對當地通訊設備進行檢測鑒定,查清侵權事實,確認侵權電信運營商,並作出相關處理,維護電信用戶的通信權;聯通公司和移動公司則作為第三人列席。
在遞交給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行政訴狀中,楊黔福提出,C網用戶因撥打G網受限呼而向通信主管部門申訴,屬《電信用戶申訴處理暫行辦法》調整范疇。但省通信管理局接到用戶申訴狀後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復,違背了該《辦法》第17條規定,故要求法院依據《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規作出判決,以規范電信秩序,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
各執己見不歡而散
針對用戶提出的限呼現象,涉案的兩家通信公司均聲稱自己非『肇事者』。聯通龍岩公司出具了一份由龍岩市第二公證處所作的公證書,證明C網用戶受限呼與聯通網絡無關,且不屬於CDMA手機本身的質量問題。據這份公證書『保全證據現場記錄』,隨機抽取的3部CDMA手機撥打本地GSM手機8次,每次均出現通話中斷,最長一次為12秒,最短一次為3秒;用CDMA手機撥打固定電話2次,通話正常無中斷,用CDMA手機經特殊處理後顯示為聯通GSM手機撥打移動GSM手機,通話也正常。按聯通公司的意見,這種針對CDMA手機的限呼是人為的。
但福建移動漳平分公司則辯稱,出現這種現象與聯通公司的手機質量及基站設置有關,對CDMA手機通話質量有異議,只能找聯通公司,與移動公司無關。
從屬於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的省電信用戶申訴中心稱,6月24日收到信息產業部電信用戶申訴中心轉交的申訴案後,即於6月28日正式以『閩電申簡字59號』和『閩電申簡字第60號』分別發函至中國聯通福建分公司和福建移動責任公司,要求兩公司核實用戶反映情況,並向用戶做好解釋工作。但用戶對兩家公司的解釋不滿意。
因互聯互通故障引發官司,這不僅在福建,在全國都尚屬第一次。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因此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於是,在接到訴案通知的次日,該局就緊急召集福建移動公司和福建聯通公司雙方蹉商,並於8月15日組織聯通、移動兩家趕赴漳平市當面向用戶解釋。由於移動、聯通兩家各持己見,8月17日晚的當事四家見面會不歡而散。
運營商道歉消費者撤訴
據介紹,互聯互通是有關部門的監管重點,且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也想抓個破壞互聯互通的典型狠狠治理,但由於技術手段欠缺,監管方面始終存在難點。雖然,為加強監管,該局先後制定出臺了《福建省保障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暫行規定》、《福建省公用電信網間通信障礙處理配合制度》,並同時加大了市場查處力度。但面對用戶訴訟,該局陳松年副局長坦承,他們在工作中依然存在疏漏之處。他說,雖然該局在接到用戶申訴聯通CDMA手機撥打移動GSM手機時常出現斷話現象後,立即要求移動、聯通兩家電信運營商自我調查並反饋情況,但聯通公司未能在指定時間內答復,而通信管理局也未按《電信用戶申訴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在指定期限內向用戶解釋答復。對此他向用戶表示道歉,並願意就用戶的申訴,要求移動、聯通兩家面對面協商解決。
9月3日,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主持下,省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應楊黔福的要求,組織福建移動公司、福建聯通公司、用戶三方就用戶申訴的通話質量問題進行調解。會上,移動、聯通兩家電信運營商正式就通信服務質量問題向用戶表示道歉,並簽署網間互聯互通調解協議書,保證所提供的通信服務質量符合《電信條例》及《福建省保障用戶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暫行規定》,通話率將達到國家標准。
調解協議書寫明,針對用戶反映的CDMA網間存在通信質量問題,作為用戶的業務提供者,聯通公司應向用戶承諾其提供的CDMA的通信質量不低於《電信服務標准》規定的服務質量;有關互聯互通的問題,移動公司應與聯通公司積極配合,加強合作,共同保障網間通暢,並嚴格遵守互聯互通有關法規和規定,提供的服務質量不得低於本網的通信質量。
楊黔福接受了此調解協議,並撤回了對省通信管理局的行政起訴,承諾今後不再就此事向通信主管部門提出行政起訴。有關部門還就用戶楊黔福申訴、起訴所需成本給予了一定補償。
官司和氣收場孽根並未鏟除
楊黔福在撤訴後表示,在互聯互通方面設置障礙,受到損失的不只是企業,還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指出,這起全國首例由互聯互通故障而引爆的狀告行政部門作為不當的民告官官司,集中反映了百姓對通信順暢的呼聲,也反映了通信主管部門在互聯互通監管方面存在空白。楊黔福揭開的只是電信運營商之間恩怨的冰山一角,當地電信運營商之間設立障礙現象並不少見,個中滋味只有電信運營商方能解得。
電信領域的互聯互通故障從中國聯通進入市場後就擺上桌面,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在福建的福州、廈門、泉州等地就先後發生過小靈通與移動公司互通故障,福建移動和聯通發行的IP卡受制於當地電信公司而導致接通率極低,廈門等地移動與聯通的短信互通存在障礙,福建各地聯通CDMA撥打移動GSM斷話等一系列問題。而在國內其他省份,不同電信運營商互砍電纜事件也時有發生。一些電信運營商為阻止競爭對手的發展,以影響互聯互通的手段打壓競爭對手,造成網絡不暢,企業服務大受影響,進而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一位電信業界資深人士稱,盡管信息產業部多次重申,要依法查處中斷電信網間通信的行為,但透過表層看本質,互聯互通不暢的根源在於多方利益糾葛形成的『怪圈』,特別是由於缺乏強有力的監管,不能對影響互聯互通以及競爭對手之間惡意破壞通信設施的行為進行懲治,最後還得通過完善網間結算辦法和完善電信法規等經濟、法律手段來解決。如果這些根本問題得不到解決,電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就難以真正進入公平的軌道。
雖然此次楊黔福『民告官』以和氣收場了,但誰又能保證不出現第二個、第三個楊黔福呢?
-無獨有偶
8月26日,河南省漯河市建行的職工呂冬滬寫信到本報,反映他本人以及其他聯通手機的用戶,在用聯通手機(包括GSM和CDMA手機)撥打中國移動通信公司的『135-139』手機或當地電信公司的固定電話時,往往很難打通,且在晚上的時段情況更為嚴重。
中國聯通漯河分公司在接到呂的投訴後,對其所稱的『聯通手機與中移動手機、電信固話普遍存在互聯互通難的問題』進行了調查取證,並於8月22日請漯河市公證處對其調查結果實施了公證。漯河市公證處後來為此出具的(2002)漯證民字230號公證書證明,呂反映的情況屬實。
因此,呂冬滬在寫給本報的信中呼吁『有關部門重視各電信企業之間的互聯互通問題,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解決這一關系到消費者切身利益和中國電信事業發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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