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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上市公司半年度報表披露時間的過半,亮相的業績報告也越來越多。但在已公布的半年度報告中,推出現金分紅方案的上市公司寥寥無幾,這與去年同期以及去年全年形成鮮明的對照。
據統計,截至8月9日,在已公布的337家A股上市公司當中,推出分配方案的上市公司僅有18家,所佔比例只有5.34%。其中擬實施送轉股的上市公司有13家,實施分紅派息的公司有8家,而單純進行現金分紅派息的公司僅有5家,佔所有已公布上市公司家數的1.48%。
分紅派息比例最高的公司為鹽湖鉀肥,每10股派現金3.6元(扣稅後),瀘州老窖和金牛能源緊隨其後,每10股派現1.2元(扣稅後),其餘公司在扣完稅後每股派現金額均只有幾分錢,派現總額也不理想。
從近兩年上市公司分配情況看,現金分紅范圍在逐年擴大,從99年的200多家上昇到2001年的668家,所佔比例也從20%上漲到57%,即使在2001年中期也有50家上市公司進行分紅派息,所佔比例也達到4.39%。是什麼原因導致上市公司今年中期現金分紅比例下降呢?
應該說,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基礎是由其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來決定的,公司盈利能力的高低直接決定了股利分配的多少,一個經營上穩步增長、滾存利潤豐厚、具備充沛現金流的上市公司纔有可能給股東提供穩定的股利回報。反之,當經營業績出現滑坡時,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分紅能力。從目前已披露的業績來看,各項經營指標基本上比去年同期明顯下降。統計數據顯示,已公布半年度業績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0.097元,比這些公司去年同期水平下降14.4%,雖然每股淨資產達到2.92元,同比增長2.87%,但淨資產收益率僅為3.33%,同比下降15.7%。很顯然,業績狀況的不佳是導致上市公司不願意進行現金分紅的首要原因。
其次,上市公司不分紅,再融資政策在今年發生變化也是重要原因。為了遏制上市公司重籌資輕回報的現象,2001年證監會頒布了《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審核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申請,應當關注公司上市以來最近三年歷次分紅派息情況,特別是現金分紅佔可分配利潤的比例,以及董事會關於不分配所陳述的理由。』正是由於管理層把現金分紅作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必要條件,纔迫使上市公司爭先恐後實施分紅派息方案,從而出現2001年派現家數和派現金額均創記錄的局面。今年6月24日,證監會出臺《關於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並於7月25日正式實施。該通知提高了上市公司增發新股門檻,將許多上市公司被排除在增發門檻之外,現金分紅的軟約束力隨之下降,融資無望的公司自然就不願選擇分紅派息了。
另外,由於680多家上市公司在2001年年報中提出現金分紅方案的上市公司,已經或將要實施分紅派現,在今年半年度報告中不再提出現金分紅也可理解。最後,部分上市公司缺乏持續盈利能力,帳上無紅可分,自然也就難言分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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