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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稱自己股票賬戶中原有的兩支股票被盜賣,同時被盜買入1.7萬股『銀廣廈』的北京股民賈女士在一審敗訴後,近日再次與銀河證券北京安外證券營業部對簿公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公開審理此案。中國證監會信息中心處長初壯作為賈女士的證人出庭作證。據了解,這是北京市第一例通過司法途徑對『銀廣夏』股票被盜買事件提出索賠的案件。
賈女士訴稱,1997年4月28日她在安外證券開立委托買賣證券資金專戶並與其簽定許可證指令交易協議。2001年9月18日,賈女士的丈夫杜先生查詢得知賈的股票賬戶中的兩
支股票(1.2萬股愛建股份和1萬股華東醫藥)分別被他人於9月12日上午賣出,並被他人於同日分兩筆以22.45元的成交價格盜買了1.7萬股『銀廣夏』,導致直接損失30萬元左右。
賈女士稱,當日他跟丈夫均未下達過委托交易指令,亦未委托過他人交易。賈女士認為,證券公司未履行保證投資者賬戶內資金、股票安全的承諾,給內部或外部人員進行惡意交易提供了條件,且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現『銀廣廈』股票交易異常進行詢問時,亦未盡到謹慎、合理注意的通知義務。故賈女士提出,要求安外證券返還其賬戶內原有股票,以及這段時間的紅利和紅股,賠償這四筆交割買賣的過戶費和印花稅共計4萬餘元,並且賠償精神損失8萬元等訴訟請求。
而被告安外證券則認為,賈女士沒有證據證明這四筆買賣不是自己或委托別人自願進行的行為;被告所用交易軟件的軟件開發商,已經出具證明,證明營業部系統的交易記錄沒有被修改的痕跡,被告在事件的整個過程中沒有過錯。安外證券同時指出,股票盜買盜賣事件是由於交易密碼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應該由交易者股民自己承擔。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商報鏈接
2001年的股市,對於大多數的中國股民來說,除了要承擔深度套牢的切膚之痛外,密碼失竊的風險更是讓眾多的股民們心存疑慮,這當然是緣自有證券市場『恐怖』事件之稱的『銀廣夏盜買事件』。
從去年9月10日『銀廣夏』股票復牌第一天,到9月14日第5個跌停板為止,在這5天的時間裡,北京、廣州、上海等地的9位股民的賬戶上先後出現股票被盜賣後再被盜買入『銀廣夏』的案例,被盜買入的『銀廣夏』股票高達83300股,佔這5天『銀廣夏』股票總成交量的33.96%,累計損失126.56萬元。
慘遭盜買的股民雖然在不同的證券營業部進行交易,但遭遇基本相同,且股票被神秘盜賣的時間均集中在9月10日至9月14日『銀廣夏』剛被復盤的日子。從各股民交割單上顯示的交易時間上看,短者數十秒,長者數分鍾就完成了全部操作,其作案熟練程度令人咋舌。有關人士稱,如果不是涉及『銀廣夏』,該盜案可能不會被人相信。相關法規
《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任何使用甲方(股民)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在《網上委托協議書》第八條、第十六條,也是類似的條款。這就意味著,對交易安全風險的責任和後果的承擔方做出了明確的界定,結合『銀廣夏』盜買事件看,密碼失密的損失全部由股民自行承擔,證券公司可以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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