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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獲悉,國務院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並不再出臺具體實施辦法。
財政部和證監會發言人指出,國有股減持是一項重要的改革舉措,方向是正確的,符合國有經濟結構調整的基本原則,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但國有股減持是一項探索性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難以制定出系統性的、市場廣泛接受的國有股減持的實施方案。同時,國家設立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通過國家財政撥款和海外上市時的上繳等形式目前已達到相當規模,近期社會保障資金基本平衡,每年需補充的現金量不大,沒有必要通過國內證券市場減持套現來籌集資金。鑒於上述原因,國務院作出了停止通過國內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決定。
財政部和證監會發言人進一步指出,從我國實際國情出發,逐步建立起資金雄厚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一項穩定社會、促進改革、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停止通過國內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後,為了增強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力,除繼續采取國家財政增加撥款等方式外,有關部門將進一步研究,把部分國有股劃撥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這部分劃撥的國有股不在證券市場上減持套現。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在需要時,通過分紅、向戰略投資者協議轉讓等形式來充實社保資金。
新聞背景:停止國有股減持政策出臺始末
從去年6月份《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的出臺,到今天宣布停止通過國內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這一政策的前後變化情況,受到了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
2001年6月份,為完善社會保障體制、開拓社會保障資金新的籌資渠道,支持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國務院發布了《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新華社於6月13日受權播發此文。
《辦法》中第五條明確規定,國有股減持主要采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凡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國有股存量出售的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在此政策出臺4個月後,2001年10月22日,中國證監會宣布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證監會稱,國有股減持的目的是為廣大人民籌集社會保障資金,同時也有利於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這是一項探索性的工作,也是一項長期的任務,需要不斷地完善。
考慮到有關具體操作辦法尚需進一步研究,中國證監會經報告國務院,決定在具體操作辦法出臺前,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關於『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訂具體操作辦法,穩步推進這項工作。
2001年10月23日,受停止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出售國有股消息影響,滬深股市開盤即放出巨量,股指跳空高開,滬深股市漲幅一度接近10%的漲停線,兩市股票幾乎全線漲停。
上證指數當日以1642.22點開盤,跳空高開120餘點,深證指數以3423.66點開盤,高開280點;到收盤時,上證指數和深成指分別上漲149.89點和314.33點,兩市交易量合計為290.16億元,而10月22日兩市交易量僅為78億元。
證券界人士認為,受到此重大利好消息影響,滬深股市大幅上漲實在意料之中。此前,滬深股市已經持續下跌近4個月,上證指數此時相比2001年最高點2245點,下跌幅度已經超過30%。
在此之後,中國證監會公開征集國有股減持方案。與此同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組織的『國有股減持方案專家評議會』就國有股減持方案進行評議研討,證監會、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出席了歷次會議。
到今年1月份,自公開征集國有股減持方案後,證監會收到各類建議4300多件。經初步匯總和整理,這些意見被歸納為配售類等7大類國有股減持方案。
1月26日,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公布了國有股減持方案階段性成果,同時強調指出,公布的方案僅僅是框架性和原則性方案,並非是最終的操作性方案。在此之後,關於國有股減持政策的討論依然受人們關注。
今年6月23日,新華社記者從財政部和證監會獲悉,國務院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並不再出臺具體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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