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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中國政府采取所謂的『封殺』,使家樂福轉讓出部分股權也是為了執行中國的法律法規,更是為了保證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這也並不違反國際慣例
最近,家樂福被中國政府』封殺『的消息不脛而走,一時間,社會上議論紛紛,國內外媒體更表現出特有的『敬業』精神,特別是某些海外媒體極盡『炒作』之能事,宣揚中國政府有意避免加入WTO後國內商業所受到的衝擊。
坐擁中國老大
家樂福進軍中國在1995年就已經進入實戰階段,但由於中國審批甚嚴,因而,家樂福在中國就采取了『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之計。以北京國際展覽中心的家樂福為例,當時它是通過一家名為『家創』的中外合資管理公司控股空殼『創益佳商城』而開始了中國的超市連鎖店之旅。
位居世界第二的法國『家樂福』超市集團副總裁拉比曾經說過,外國投資者在中國發展的機會很多,准備登陸中國的法國企業現在應該馬上去,盡早打進中國市場,如坐失時機,以後可能後悔莫及。
因此,為了把握中國市場的先機,家樂福一開始就以非常的手段和超凡的眼光立即在中國市場布局設點。
家樂福中國大陸區負責采購業務的汪能對外界稱,家樂福在中國大陸零售業中,已擁有非常固定的消費群體,換句話說,世界老二在中國已坐擁老大。
『違規』早已有之
由於家樂福一開始就制定了快速擴張策略,因而,面對中國政府的外資進入的條條框框,這種『迂回』戰術就為以後埋下了『肇事』的火種。
用家樂福副總裁拉比的話說,『家樂福』超市成功登陸中國要具備3個條件:適合中國特點、當地政府的支持和有優秀的合作伙伴。而恰恰是當地政府的支持使家樂福成為中國老大的同時也成為違規的老大。
大概在一年之前,媒體就傳出家樂福違規的消息。路透社援引中國國家經貿委官員的話表示,家樂福未經中國政府批准即開設分店,違反了有關合資公司在中國開設連鎖店須經政府許可的規定。
據悉,家樂福的這次的主要違規之處在於它在中國開設的許多分店都只得到當地政府的認可,而沒有獲得中央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但是,家樂福的違規行為不止於此。它還違反了當時中國實行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中的有關規定。該法規定,采取3家以上分店連鎖方式經營的合資、合作商業企業,中國合營者出資比例應達到51%以上;特別情況的,經國務院批准後,可允許外國合營者控股。
因此,由於家樂福的許多連鎖店是全資用有,『違規』當屬無疑。
所謂『封殺』與事實不符
家樂福這次又再一次被媒體炒作起來,可能與中國在今年3月中旬頒布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有相當的關系。這份已於4月1日生效的文件附件中規定了新的股權比例辦法,即『不遲於2002年12月11日允許外資比例可達50%;不遲於2003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這樣,面對擁有多家全資子公司的家樂福來說,向中國公司出售部分股權在所難免。
但是,海外媒體所傳東北3家(也有稱兩家)家樂福公司被勒令退出部分股權或許與事實不符。因為,這次的股權轉讓事宜早在去年11月就已披露。當時的情況是,遼寧成大與家樂福中國控股有限公司達成合作意向,家樂福擬出讓東北3家子公司35%的股權與遼寧成大。而在今年的股東大會上,遼寧成大通過決議只是受讓原先意向中的其中兩家。
可見,這種股權的轉讓並不是什麼最近政府『責令』的結果,而是過去兩家公司所達成意向的進一步落實。當然,這裡或許也含有家樂福為了更好發展而使自己公司更加規范的考慮,也可能有地方甚至國家部委的影響在內。
從另一角度看,所謂的『封殺』也不合邏輯。因為,家樂福在進入中國鋪設連鎖市場的時候,已經早就違反了中國政府的相關規定,但為什麼遲至今日纔『封殺』呢?況且,中國已經加入WTO,市場開放程度將會越來越高。因而,家樂福自己的商業考慮程度更大一些。
但是,由於中國市場開放程度的加強,以及其他世界商業巨頭也將在更大程度上進入中國市場,新出臺的外商投資辦法在眾多外資面前將堅持公平的原則,這也是家樂福不得不考慮的現實。
不過,退一步講,即使中國政府采取所謂的『封殺』,使家樂福轉讓出部分股權也是為了執行中國的法律法規,更是為了保證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這也並不違反國際慣例。
因此,從各個角度衡量,即使中國政府不追究其股權比例違規的行為,為了在與其他世界商業巨頭的競爭中在中國實現更大的抱負,不改變以往的『擦邊球』政策,最終受損的肯定是家樂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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