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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29日上午9時,晉北山區懷仁縣郊外。
一支由民工組成的工程隊正在某高速公路旁施工,他們挖開了一道1米的深溝,正准備將一段光纜埋進地下。
當時正值山西電信執行國家重要通信任務期間,懷仁縣電信公司的護線人員巡查出發不久便發現了這支施工隊,立即飛奔過去喝令他們停止施工,並告知對方:施工隊所處位置正好位於中國電信(北)京?太(原)?西(安)骨乾光纜懷仁?山陰中繼段479#標石位置,施工單位在此上方挖溝直埋,屬於強行穿越國家一級通信乾線行為,將直接影響京太西光纜安全,對正在執行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務構成嚴重威脅,一不小心挖斷光纜,將會使東西主動脈通信聯絡中斷,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但施工隊不予理睬,繼續挖溝取土。
護線人員上前阻攔被推開,一名護線員情急之下跳進溝裡,就地躺倒加以阻止。施工隊民工則抓起護線員,劈頭蓋臉一通打,雙方發生了激烈械斗。
無奈懷仁電信護線員人少力薄,很快就處於下風,6、7人中有5人被打傷,其中一人頭部重傷,縫了十幾針,另一人肋骨被打斷,至今仍躺在醫院。
神秘施工隊
傷人事件發生後,懷仁縣電信公司迅速向上逐級匯報。4月1日,山西省電信公司向省通信管理局遞送了《關於在光纜建設中保護原有通信安全的報告》,報告稱:從去年11月開始,在大同—朔州間沿京太西光纜路由上就有一支施工隊在進行直埋光纜施工,路由與該公司京太西光纜平行接近並有交叉跨越情況,該公司維護人員曾十幾次找對方聯系,但對方一直沒有說明產權單位,無法辦理相關手續。
直到山西省電信公司就此事報請省人民政府協調通信、公安等執法部門共同配合處理之後,施工單位纔提供了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積極支持信息基礎網絡建設的通知》以及沿線各級政府配發的支持文件,均表示此工程屬於『支援大西北建設』,施工單位稱自己是『廣州軍區通信支援國家經濟建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廣州通支辦)工作人員,並稱建設單位是總參通信部、國家廣電總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辦。
但山西省辦公廳下發的《通知》提到建設主體單位時卻是:該項目由廣州軍區通信支援國家經濟建設辦公室承擔,在大部分地段,中國聯通山西分公司和省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均同時施工下纜。山西信息化辦公室的有關負責人也向本報記者表示:『政府不可能參與建設,項目要經我們批准,我們協調支持工作。』
事後在廣州通支辦給山西省交通廳的傳真函中又提到:該工程由我辦、北京軍區、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合建。
究竟是誰在建設這條光纜?山西通信管理局在打電話與山西聯通核實時,對方矢口否認,稱並未參與此事。
公安部門在調查案件時也碰到困難,當時參與械斗的民工事發後即消失得無影無蹤,暫時無法結案。
一位自稱熟知內情的人士向記者透露,事件的主體是廣州通支辦,他們在全國鋪網,必然要尋求當地政府的支持,在工程順利完工的前提下,廣州通支辦會讓出幾根光纖來給省政府使用,省有線在某些地段也能同時下纜,三方都得益。山西省政府官員對此說法不予評論。
聯合調查組
山西境內光纜建設衝突事件引起了中央高層的高度重視,4月15日,信息產業部部長吳基傳向國務院做了一個緊急請示,中央領導相繼作了批示,要求徹底查清此事。4月26日,由國務院信息辦、國家計委、信息產業部、總參通信部等幾家單位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一行8人來到了太原。在山西省政府的組織下,當天即召開了調查會。
據當事人回憶,當時參與調查會的單位有山西電信、省通信管理局、廣州通支辦,山西省政府、省廣電局、省交通廳、山西聯通、高速公路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的代表,各方相繼介紹了情況,聯通表示自己並未參與此事,省辦公廳的人也承認聯通只是在建設初期有這個意向,但並沒有參與。廣州通支辦的代表則說,自己是分包山西段的工程,只負責具體施工。
山西電信和管理局希望對方立即停止施工,並處罰傷人者。山西省通信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永斌早在4月2日向省政府有關領導做專題匯報時就提出:2000年底,廣州通支辦在寧夏境內就發生了違規跨越光纜、打傷中國電信維護人員的事件。信息產業部在《關於近期光纜建設秩序情況的通報》(信部規〔2001〕9號)中明確指出:廣州軍區通支辦應將軍隊支援地方經濟建設任務規范在廣州軍區范圍內,並且明確,在協調中建設單位應出示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在其他省份的類似事件參照此意見處理。
劉永斌在匯報中說,國家對電信建設市場管理有著明確規定,信息產業部和國家計委在2001年發出的《關於清理違規光纜建設項目整頓長途光纜建設秩序的通知》中規定:凡未經國家計委、信息產業部或授權單位批准,以任何形式自建或聯合建設的在建長途光纜項目,一律停止建設。
但自3月29日事件發生,到4月27日聯合調查組到懷仁現場調查期間,盡管山西電信組織人力對光纜進行24小時看護,違規建設仍在進行,而當地公安機關拒絕出面協助維持秩序。27日當天,調查組仍能看到施工的痕跡:在現場到處是前一天晚上新翻上來的泥土。
億萬財富的爭奪
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山西境內發生的光纜建設衝突,僅是一系列已經發生過的相關事件的重現。2000年底,在寧夏境內就發生過幾乎完全相似的事件。一位電信業分析人士認為,此類事件之所以屢屢發生並愈演愈烈,主要原因在於光纜建設無序多頭管理體制和地下光纜可能帶來的巨大財富,引來各方利益主體的劇烈爭奪。
近幾年來,隨著運營商的增多,和技術應用的推廣,電信以及寬帶增值業務讓大家看到了無限美好的『錢景』,有能力、有背景的都紛紛在地下鋪設光纜,期待將來巨額的回報。
中國電信率先在全國鋪設了『八縱八橫』的骨乾網絡,中國聯通和中國移動的全國骨乾網也將在今年底以前全部鋪設完畢,鐵通在忙著建設全國幾大環線,光去年一年的埋頭建網,就使他們現在運營的通信線路達12萬公裡,其中乾線光纜7萬公裡。最識風向的要屬上市公司,通過各種方式投資有線光纜的上市公司林林總總算下來有30多家之多。
老百姓有俗語形容這樣的現象:在農村,『除了田多,就是架線的杆子多』;在城市,『現在隨便在什麼地方,一鐵鍬挖下去就會挖斷幾根光纜,都不知道是誰的。』
各公司為了建設光纜所投入的資金是巨大的,長城寬帶一成立就提出了3年之內投資50億發展1000萬用戶的宏偉規模。中信泰富計劃在國內建成的『奔騰一號』總共纔32000公裡,卻要耗費100億的投資。中國電信有關人士透露,中國電信每年在網絡建設和運營維護方面的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000億人民幣。
一家美國網絡技術公司有一句著名的口號:網絡就緒。對於運營企業來說,有網就擁有了生錢的聚寶盆,用他們的話說,『手中有網,心裡不慌』。現在埋進地裡的光纜理論上所能產生的收益是巨大的。
截至2000年底,廣電網絡的旗艦———中廣有線管理著3.2萬公裡的國家乾線網,有關人士曾表示:『按照這樣的規模,中廣有線就是拿到100億以上的融資,也並非不可能。』一家擁有8000多公裡的主乾網和150個城市的城域網的公司老總曾對記者說:『我隨便拿一個中心城市的城域網上市,就有幾十億的資金進來。』
資本如此垂青光纜,就在於它將來所能帶來的巨大回報,有專家估計,如果運行良好,光纜的產出應該是投入在7、8倍甚至十幾倍。這樣初步估算,整個市場至少有上萬億,這是將來中國最大的暴利產業之一。
重復建設之痛
誘人的利益自然會引起劇烈爭奪,同時帶來的一個問題是:重復建設。
山西電信的一位副總告訴記者:『現在山西電信已建的光纜忙時利用率也不過是60%,閑時利用率更低,等到聯通、移動的光纜都建好以後,我們恐怕有一半的光纜就要閑置了。』
最近一個例子是:中國電信在今年1月24日建成的15000多公裡長的全國高速傳輸環網,一對光纖每秒高達1600Gb的傳輸速率。它是個什麼概念?中國電信副總經理冷榮泉有一個形象的比喻:相當於有2560萬路電話同時通話。也就是說,即使只有中國電信一家埋光纜,也能滿足將來的通話需求。
埋設光纜之前的勘察、設計和埋設之後的維護都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很多後來的建設者都為了圖方便,將自己的光纜緊挨在中國電信的光纜旁邊,甚至同溝敷設、強行交越,嚴重的地方一個路由上放5-6條光纜,出現幾百處交越點,對已建光纜構成嚴重威脅。
為光纜建設發生的衝突也愈演愈烈,去年5月,湖南廣電為了驅逐已在省內5地市建有有線網的中信國安,捍衛湖南廣電的純潔性而展開的斗爭就是明證。在有些地方,這樣的斗爭逐步演變成流血衝突,在湖南、廣東、福建、廣西、四川南部等地區這樣的事件時有發生,已經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視,一場對違規建設光纜的清理即將開始。
背景資料:
一、近兩年來光纜野蠻施工嚴重影響中國電信通信安全的主要事例
●2000年3月31日,北京石油通信局為聯通公司承建光纜工程危及中國電信蘭成和西蘭烏乾線光纜安全。
●2000年8月18日,軍隊、聯通、移動、廣電新建光纜與中國電信已建光纜距離過近、交越頻繁,嚴重威脅光纜安全暢通,此類事件原在廣東、福建、廣西、四川等南部地區發生較頻繁,現愈演愈烈,同時廣州通支辦和電信在寧夏發生流血衝突。
●2000年10月16日,湖南省內通信光纜重復建設嚴重,且存在野蠻施工行為。
●2001年5月14日,廣州通支辦擅自進行光纜施工對京呼銀蘭光纜乾線內蒙段造成嚴重威脅。二、信息產業部和有關各方協調並出臺的規范光纜建設的規定和要求
●1999年5月13日,信息產業部和總參通信部協商發出了《關於加強同路由光纜線路建設協調工作的通知》(信部規〔1999〕412號),要求在光纜建設中要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1982年頒布的《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要求,同時選擇路由時盡量避開已建光纜,避不開的要和有關單位簽訂協議。
●2001年1月3日,信息產業部發布了《關於近期光纜建設秩序情況的通報》(信部規〔2001〕9號),通報了信息產業部會同總參、國家計委、廣電總局、寧夏區政府、寧夏通信管理局對寧夏光纜建設糾紛的處理意見,並要求其他省份類似問題參照處理的意見。
●2001年3月27日,信息產業部和國家計委聯合發布了《信息產業部、國家計委關於清理違規光纜建設項目、整頓長途光纜建設秩序的通知》(信部聯規〔2001〕225號),要求凡未經國家計委、信息產業部或授權單位批准,以任何形式自建或聯合建設的在建長途光纜項目一律停止建設。
●2002年1月4日,信息產業部和國家計委發布《電信建設管理辦法》(20號令),在規章的高度上對光纜網絡建設程序、施工中路由選擇、避不開已建光纜的處理方式、協調辦法等進行了規范。三、針對一些軍隊在光纜建設中出現的問題,總參通信部出臺的相應要求
●2000年3月16日,總參通信部發出了《關於進一步規范軍民合建通信工程事》(〔2000〕參通字第83號),要求軍民合建必須以解決軍隊通信急需和改善軍隊通信困難狀況為標准,並要嚴格報通信部批准。
●2000年6月19日,總參通信部發出了《轉發蘭州軍區關於嚴格規范戰區軍民合建通信工程事》(〔2000〕參通字第207號),指出有些軍隊單位打著國防通信旗號,擅自承攬工程,強行野蠻施工,影響軍民合建聲譽和國家通信安全,要求各軍區借鑒蘭州軍區加強管理的經驗。
●2000年11月27日,總參通信部發出了《關於廣州通支辦在寧夏違反規定進行光纜施工情況的通報》(〔2000〕參通字第430號),對廣州通支辦未經總部批准,借用軍民合建名義,擅自跨區域在寧夏境內承攬地方光纜通信工程,強行施工和電信職工發生衝突的事情進行了通報批評,並重申了規范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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