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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三件事幾乎同時發生。
一件是在海外,一箱1945年葡萄釀造的12瓶裝波爾多葡萄酒,以16萬美元的天價成交;另一件在國內,報載廣州市場上有10元錢一桶多達3昇的所謂"原汁野生山葡萄酒"售賣。價格反差之大,叫人瞠目。
第三件事讓人有些許的欣慰。江蘇省技術監督局批准了一個區域性的《巨峰葡萄標准》,這雖然還只是一個地方性甚至企業性的標准,畢竟是國內出臺的第一個葡萄標准。
三件事湊在一塊,觸動業界的,不是世界頂級葡萄酒與最不入流葡萄酒的售價的天壤之別,更深層的思考在於,中法葡萄酒釀造設備技藝差距其實並不像價格鴻溝一樣巨大,但為何兌現到產品上時區別卻如此之大?入世之際,最需要補上的是哪一課? 專家認為,在入世之後,中外葡萄酒競爭的某種意義上在於標准的較量。現行的多頭標准已經成為葡萄酒行業健康發展的軟肋,建立一個完善的與國際接軌的中國葡萄酒標准和一個強有力的質量監督法律體系迫在眉睫。一種產品兩套標准
標准體系,是產品質量的法規性文件的集合,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產品質量的優劣。"葡萄美酒夜光杯",國家葡萄酒質量檢驗中心主任馬佩選指出,雖然中國葡萄酒有上千年文化歷史,但標准體系的建立卻只是近20年以來的事情。
1984年,原國家輕工部頒布了第一個葡萄酒產品標准---QB921-84《葡萄酒及其試驗方法》,這一標准的頒布,填補了中國葡萄酒產品標准的空白。1994年中國又頒布了兩個葡萄酒產品標准,一個是國家標准GB/T15037-94《葡萄酒》,另一個是行業標准QB/T1980-94《半汁葡萄酒》,同時將QB921-84《葡萄酒及其試驗方法》作廢。此外還有一些與葡萄酒相關的標准,如GB/T15038-94《葡萄酒、果酒通過試驗方法》等企業標准。
據了解,葡萄酒標准體系由三部分組成,即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和企業標准,這也是中國標准化法所規定的標准體系的組成部分。在這個標准體系的指導下,中國葡萄酒事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產量不斷提高,消費不斷增加。馬佩選指出,隨著入世後市場形勢發生的根本性變化,現行的葡萄酒標准體系暴露出一系列問題,對於葡萄酒行業的持續發展是十分不利的。現階段應盡快完善葡萄酒標准體系,增強約束機制,加大監控力度,引導行業健康發展。去粗存精重新起跑
據了解,現有的標准體系由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和企業標准三部分組成。強制性標准部分是衛生標准和添加劑等標准,其中只有個別條款與國際標准有差異。
導致市場混亂的是產品標准部分。中國長城葡萄酒公司副總經理奚德智說,現有的產品標准都是推薦標准,對產品質量的約束力太差,結果形成了企業標准、行業標准、國家標准起點各不相同,一些企業可以任意降低質量還可輕而易舉地逃避制裁。久而久之,葡萄酒就無標准可言,任其發展下去,中國的葡萄酒就會被自己葬送,因此把現有的產品標准改為強制性標准是十分必要的。
最近,華南酒商東莞華盛貿易公司在推廣其代理的葡萄酒產品時,打出百分百葡萄釀造的廣告。豐收乾紅總經理張秀全說,這一事件背後反映的深層問題同樣也在於葡萄酒標准的混亂。張說,葡萄酒就應該是以葡萄為原料,經發酵而成的飲料酒,其他工藝生產的產品,特別是加進了大量的水和其他添加劑的產品,不應該稱之為葡萄酒。更有甚者,認為《半汁葡萄酒》標准的繼續存在,實質是鼓勵了落後,限制了進步,成了假冒產品的保護傘。
從生產廠家,到酒類協會與質量監督部門,呼吁得最多的都是,立即廢止《半汁葡萄酒》標准,還真正的葡萄酒一個清白。同時,將現行的與國際標准基本接近的GB/T15037-94從推薦性標准昇格為強制性標准,提高行業門檻,讓所有的生產者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細化標准凸現優劣
前些日子,衛生部曾對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葡萄酒企業的產品進行了抽檢,結果,被抽檢的66種葡萄酒中,合格產品64種,合格率達96·93%。
但遺憾的是,抽檢高合格率的背後恰恰是我們標准的低下和不統一。現行的標准僅僅要求產品達標,而沒有給出一個將各種品質迥異的葡萄酒劃定不同等級的強制性參照體系來。就像考試,只有及格,大家都是六十分,而沒有滿分、優良之分,導致市場出現良莠不分,以次充好,因為沒有標准鼓勵高品質。
張裕集團總工程師李記明曾經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談到,國外葡萄酒的生產管理中,歐洲注重傳統經驗,而美洲則注重於現代技術,但不管側重點在哪邊,實行的都是以國際葡萄酒局的標准為依據的等級制。各國葡萄酒的法規裡,允許的工藝條件和添加物,以及產區、品種、每個等級的酒所生產的區域、葡萄種植的產量、栽培方式、管理措施和產品所表示的品種、年份等都有一定的限制。而所標志的葡萄酒品種,其含量(該酒所用的主導原料葡萄)必須達到85%。相比之下,中國制訂的葡萄酒標准比較粗放。比如說國際規定的感官理化指標,一般的生產企業都可以達到,而難以通過這些指標區別酒質量的優劣。酒類立法是關鍵
業界認為,除了標准各自為政,當前葡萄酒業最盼望的是國家出臺系統的符合中國國情的葡萄酒法規,雖然有關部門從2000年底的時候開始試行了葡萄酒生產管理辦法,但是包括行業的准入制度、生產經營條件許可制度以及原產地域命名體系都需要建立在一個法的高度上。
李記明強調,國家對葡萄酒的標簽、生產、質量、檢測手段等都應該有統一的標准,應制訂質量分級制度。葡萄酒的生產工藝要規范。生產標准、生產過程應允許什麼,不允許什麼,工藝條件也應有相應的規范和約束,還要有懲罰措施。
馬佩選則強調加強對葡萄酒中間過程的控制,全面提高產品質量。包括對原料和輔料的規定,允許使用哪些,不允許使用哪些,都應一一列出,像國外的酒法一樣。在沒有酒法之前,這些內容也應有所體現。
西北農林科物大學葡萄酒學院教授李華也傾向於立法建立葡萄酒的原產地域命名系統,近日北京方面傳出消息,統一標准與實行生產許可證兩件事都有望在今年內敲定。消息讓業界振奮,畢竟,隨著國內葡萄酒市場日益成熟,標准、立法、執法已經成為擺在生產者、消費者、監督者面前的共同期盼。(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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