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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有關部門正在構建『未就業大學畢業生保障系統』,並擬將其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以解未能如期就業大學畢業生的後顧之懮。這是記者從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獲悉的。
構建未就業大學畢業生保障系統的目的,是為了預防和解決因未能如期就業大學畢業生逐年增加而可能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據悉,今年廣東對高校畢業生的需求總量與去年基本持平,但畢業生總數增加了2.4萬人。按2001年廣東省本、專科應屆畢業生一次就業率77%為基准預測,今年廣東省將有1.9萬名大學生畢業不能如期落實工作,明、後年這一數字將分別上昇到2.3萬名和2.99萬名,而到2005年,這一數字將達到3.68萬人。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有關負責人指出,這還只是樂觀估計,隨著就業形勢日趨嚴峻,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就業率只會降不會昇,『而由此產生的龐大的「未就業大學生群」,將成為一個無法忽略的社會問題』。
為緩解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壓力,自去年開始,廣東省實行了高校畢業生暫緩一年就業制度,允許當年未能就業的大學生保留一年的學籍和戶籍關系。據統計,當年該省共有5000多名畢業生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有效地緩解了就業壓力,其中廣州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就有323名畢業生辦理了這一手續,佔該校當年畢業生總數的50%。
為了構建更完善的未就業大學生保障體系,目前廣東省已經成立了由分管教育副省長為組長,由教育、人事、計劃、財政、公安、勞動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的領導協調小組,專責制訂涉及大學生就業制度改革的『四個系統』,即未就業大學生保障系統、鼓勵和資助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創業系統』、引導大學根據就業市場調整人材培養結構的『中高級人纔(畢業生范圍內)預測與管理系統』及『畢業生就業跟蹤反饋系統』。
構建中的未就業大學生保障系統,將由省教育廳、勞動廳與財政廳合作,采取財政撥款和向在校大學生收取少量費用等方式籌集專門基金,用於為未能如期就業的大學生按月發放相當於本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保險金,並將其延續到大學生就業以後的社會保障體系。據匡算,這一系統建成後,省財政每年需撥出專款數千萬元。
據悉,為了配合這一保障系統的建立,廣東省日前已經決定,改革大學生戶口管理制度,從今年起,該省生源的大學新生將不再遷移戶口,同時取消對畢業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費、出省費、出系統費等不合理費用。(林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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