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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3·15,相信無數媒體和百姓都在等著看武漢"砸大奔"的事主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怎麼繼續"維權"。萬沒有想到的是,就在好日子快來的時候,事件的雙方卻突然宣布和解,而且和解的條件沒有任何新意,就是奔馳公司一直堅持而砸車一方堅決不從的那個方案。一件被張揚得讓人幾乎無法設想該怎麼收場的事件,卻突然就這麼草草地了結,讓所有人都覺得難以理解。然後到實在想不通的時候,就有了一些猜測,比如猜想在公開的條件之外,是否還有私下的條款,以達到既不傷及奔馳的面子,又能安撫車主方面的目的。
猜測是允許的,但猜測不能成為立論的依據,所以議論這事的時候,首先還是應該相信雙方公開披露的信息,以此作為分析的出發點。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假設武漢的車主在轟轟烈烈地砸了兩輛大奔、宣示了無窮的決心之後,居然接受了清洗油路這一根本不能算結果的結果,而且還就此而與奔馳公司"恢復了良好的關系"。老實說,無論怎樣展開想象的翅膀,這樣的結果也是匪夷所思。而我們唯一能夠設想的理由,是武漢方面的代表曾經表達的絕望之情:"我們已筋疲力盡,只做最後一搏。"而"搏"的結果是等於沒搏,大約是他們已經筋疲力盡到無力再做一搏。如果事實果然如此,那麼就是奔馳公司獲得了徹底的勝利、曾經反對或譏諷過"砸大奔"行為的人們得到了一點快意,而其他所有的人則都感覺被耍了一道,只好垂頭喪氣、張口結舌。
而且還不僅是被耍了一道這麼簡單。
在絕大部分情況下,在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較量中,消費者是絕對的弱者,在我們目前的法律環境中就尤其如此。"砸大奔"式的江湖手段,可能是消費者誇大自己力量的唯一途徑。但從事態的演進來看,武漢方面的"筋疲力盡"說很可能是實話--到他們砸第二輛車時,其敗局就基本定了,如果再砸第三輛,砸車就不再是維權,而是成了笑話。一砸驚世,再而衰,三而可笑。
"砸大奔"的舉動其實本來就不值得同情,甚至帶有明顯的江湖氣,而對一個正在試圖向現代文明模式過渡的社會來說,江湖手段是對爭取個人利益有效,卻對社會秩序不利的舉動。可如果連江湖手段都只能得到這樣的下場,那麼對於那些既沒有砸車的狠勁,也沒有砸車的實力的普通消費者來說,維權的希望就更加渺茫。於是這看似文明的"和解",卻讓人覺得在似乎恢復了平靜的秩序下面,掩蓋著比江湖還無序的暗流。
在一個現代社會裡,消費者維權的正當途徑當然應該是尋求法律的支持,所以砸車是不可取的,告狀纔是正途。批評"砸大奔"事件的人大多如此主張,筆者也是其中之一。不知道是否受了媒體的啟發,"奔馳問題汽車受害者聯誼會"的成立,已經有了在正途中尋求法律解決的意思。可等到他們打算在北京聚會策劃點什麼的時候,本來的23名會員,卻只有3人到場,和武漢方面砸第二輛車時的處境異曲同工,離可笑只有一步之遙。至於為什麼會形成這樣的局面,可能將成為永遠的秘密。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自己得了利益就"抽簽",是中國人往往難以抱團,或即使抱團也極容易被瓦解而難以成事的關鍵。而在消費者與經營者的較量中,在共同的利益訴求下形成團體,是消費者取勝的基本手段,而"奔馳問題汽車受害者聯誼會"的輕易瓦解,讓人覺得消費者權益在法律途徑內也沒什麼指望。
去年在報道馬三立老先生的告別演出時,媒體用的大字標題是"逗你玩"。"逗你玩"本來是馬老的一段相聲,用在他老人家的謝幕演出上,是想說他老人家一輩子都在逗我們玩。確實如此,而且我們被逗得很高興。現在,"砸大奔"事件從轟轟烈烈的開始到莫名其妙的收場,又有人逗我們玩了一道。可是,我們被逗得很不高興。
有人猜測奔馳公司和砸車人之間是否有什麼內幕交易,並為他們聯手逗我們玩而生氣。但筆者倒覺得做這樣的猜測其實沒什麼必要,因為如果他們之間有交易,就是他們聯手逗我們玩;如果他們沒交易,則是奔馳公司逗砸車人和我們一起玩。對我們來說,怎麼都是被人逗著玩,於是怎麼都是不順氣,怎麼都是沒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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