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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國家質檢總局日前聯合發布公告,禁止進口和銷售含有發生『瘋牛病』國家或地區牛、羊的腦及神經組織、內髒、胎盤和血液等動物源性原料成份的化妝品。
公告說,對於已進入我國的含有發生『瘋牛病』國家或地區牛羊動物源性原料成份的化妝品,有關企業應自行從市場上全部召回,最遲不得晚於2002年4月20日,同時將召回的產品名稱、產品數量及其生產企業和代理商名稱報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據悉,截至目前,發生『瘋牛病』的國家為:英國、愛爾蘭、瑞士、法國、比利時、盧森堡、荷蘭、德國、葡萄牙、丹麥、意大利、西班牙、列支敦士登、阿曼、日本、斯洛伐克、芬蘭、奧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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