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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價"到底指什麼?京城商家現在都"找不著北"了。北京市物價局處罰本市9家商業單位"價格欺詐"引發了一場關於"原價"的大爭論,如今在"原價"尚未有正式、公開、權威的說法下,商家們在標注原價時開始"各行其道"。
貴友大廈業務部經理羅敏表示,因為實在不知道這原價該怎麼標,現在商場乾脆取消了標有原價、現價的標簽,就標上一種價格,告訴消費者這東西就賣這個價。但是羅敏也擔心,如果商品打折的話,這種標注也不規范。為避免"違法",他們只能暫時不過多宣傳產品降價。
被物價局處罰的另一家商場三利百貨也在忙著向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行政復議,要求物價局撤消處罰決定,至於原價,商場還沒想好怎麼標。復興商業城對原價是按照物價局所要求的"商品上一次的價格即為原價"標注的,但由於上次個別降價產品標注不規范也被列入"價格欺詐"范疇,商場連連大呼冤枉。對於原價,復興商業城也迫切想知道物價局的最終說法。
當代商城的原價標注跟上述商場又都不同,商場標注的原價是"商品的第一次實際交易價格",即假定商品以100元標注了一個月,但沒有賣出一件,後來以80元的價格纔賣出了第一件,這80元作為"第一次實際交易價格"就被認定為原價。當代商城企劃部經理滿柯明表示,這是商城在諮詢了海淀區物價局後確定的。
如此說來,目前京城商場的原價至少有三種:一種是最原始的價格,一種是降價時的上一次價格,還有一種是第一次實際交易價格。一家商場因為無法確定原價,無奈地找到了《辭海》,看字典裡對"原價"是如何解釋的,但不幸的是字典裡沒有這個詞組的解釋。
如今,京城不少商家惟恐原價標注不當而步入價格欺詐的圈子,因此他們一致呼吁,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的實施細則,使商場盡早擺脫這種無所適從的局面,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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